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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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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摘要: 增值税概述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核心特点:道道征收,税不重征,每个环节只对自身创造的增值额征税...

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 核心特点道道征收,税不重征,每个环节只对自身创造的增值额征税,通过抵扣机制(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避免重复征税。
  •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 计税方法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分类

根据年应税销售额和会计核算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两类:

类型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 标准:年应税销售额 ≤ 500万元(人民币)。
注意:超过标准,但会计核算不健全或不按规定申报的,也可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标准:年应税销售额 > 500万元。
注意:年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直接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计税:采用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方法。
税率/征收率 征收率:通常为3%(2025年减按1%征收,政策有延续性),特定行业(如5%的征收率)除外。 税率:根据不同行业适用不同税率(详见下文)。
开票能力 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特定情况下可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会计核算 要求较低,只需简单核算。 要求较高,需建立规范的会计账簿,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扣缴义务人

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且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征税范围(“应税行为”)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非常广泛,主要包括:

销售或进口货物

有形动产,如机器设备、原材料、服装、食品等。

销售服务

这是“营改增”后最重要的部分,具体分为四大类

  • 交通运输服务: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服务。
  • 邮政服务: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 电信服务: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 建筑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 金融服务: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 现代服务:范围最广,包括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商务辅助等。
  • 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日常修理、其他生活服务等。
  • 无形资产转让: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等。
  • 不动产销售: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视同销售行为

为了防止纳税人通过某种行为规避纳税义务,税法规定以下行为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

  •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 销售代销货物。
  •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

  • 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如矿泉水、自来水)。
  •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
  • 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
  • 存款利息。
  • 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税率与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税率(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

税率 适用范围
13% 销售或进口货物(除适用9%和零税率的外)。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不动产租赁服务。
不动产销售。
9% 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
建筑服务。
不动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
销售或进口农产品(等低税率货物)。
6% 现代服务(有形动产租赁除外)。
生活服务。
增值电信服务。
金融业。
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0% 出口货物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提供的研发服务等特定应税行为,实行免税退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

  • 3%:小规模纳税人的基本征收率。
  • 5%:适用于一些特定业务,如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租赁、转让土地使用权等。
  • 1%阶段性优惠政策,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5年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此政策可能延续或调整,需关注最新政策。

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公式: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 销项税额:纳税人销售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 公式:销项税额 = 销售额 × 税率
    • 销售额:指纳税人销售应税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如果采用含税销售额,需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 (1 + 税率)
  • 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并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购进农产品,按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 支付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凭取得的电子普通发票等计算抵扣。
    •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 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
      •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娱乐服务
      •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特定一般纳税人)

公式: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征收率

  • 销售额同样为不含税销售额,如果为含税销售额,需换算:不含税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 (1 + 征收率)
  • 一般纳税人特定情况下也可选择简易计税,如:
    •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 经批准的特定建筑老项目。
    • 选择简易计税的不动产经营租赁等。
    • 注意:选择简易计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税收优惠

增值税优惠形式多样,主要包括:

  1. 免税:对特定项目或行为免征增值税,且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做转出处理。

    • 例如: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2. 即征即退:对特定行业或业务,按适用税率全额征税后,财政部门立即退还部分或全部已征税款。

    • 例如: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飞机维修劳务等。
  3. 减按低税率/征收率征收:对特定货物或服务适用较低的税率或征收率。

    • 例如:农产品、自来水、暖气等适用9%或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减按1%征收。
  4. 起征点:仅适用于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 规定:月销售额10万元(含本数)以下,季度销售额3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免征增值税。
    • 注意: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同样适用此政策。

发票管理

增值税发票是增值税管理的核心凭证。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据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合法凭证。
    • 只能由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
    • 管理非常严格,有专门的“金税系统”进行稽核比对。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是购买方支付款项的凭证,购买方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 所有纳税人都可领购使用。
  • 发票开具要求

    •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发票。
    • 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 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 发票联次齐全,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征收管理

  1.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 服务销售,通常是收到销售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 纳税期限

    •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等。
    • 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3. 纳税地点

    • 固定业户: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非固定业户:向应税行为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进口货物: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中国的增值税法律制度是一个复杂但逻辑严密的体系,其核心在于通过环环抵扣的方式,确保税负最终由最终消费者承担,实现了对增值额的有效征税,理解其关键在于掌握纳税人分类、征税范围、税率、计税方法、进项抵扣规则这五大核心要素,并结合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综合考量,对于企业而言,合规进行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和发票管理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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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2112.html发布于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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