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再投资退税优惠如何申请?
核心概念:什么是外商投资再投资退税?
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简称“外商投资企业”)将其从该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用于该企业增资,或者作为资本金再投资开办其他新的外商投资企业,且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可以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40%。
这项政策的核心是“鼓励利润再投资”,将利润以分红形式汇出境外需要缴纳预提所得税(通常为10%),但如果将利润留在境内继续投资,则可以获得部分税收返还。
政策依据
- 主要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 核心税务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扩大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25〕19号)
- 后续补充: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将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所有项目有关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9号)
特别说明: 近年来,为了吸引更多外资,中国不断优化和扩大再投资优惠政策,最新的政策趋势是,符合条件的再投资可以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的优惠,而不仅仅是“退税”,我们将在下文详细解释。
优惠政策详解
第一部分:传统“退税”模式(40%退税)
这是最经典的政策模式,适用于不符合最新“暂不征收”条件的再投资行为。
享受主体: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
再投资形式:
- 直接再投资: 外国投资者将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用于该企业增资,或者作为资本金投资开办其他新的外商投资企业。
- 间接再投资: 外国投资者将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
享受条件:
- 时间要求: 再投资行为发生在企业取得的利润所属纳税年度之后。
- 经营期要求:
- 一般再投资:再投资举办的新企业或增资后的企业,其经营期不得少于5年。
- 用于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再投资举办或扩建的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起3年内达到产品出口企业标准或被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享受全部退税;若未达到,则应缴回已退税款。
- 资金来源: 必须是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税后利润。
退税计算与比例:
- 退税基数: 再投资额。
- 原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计算退税时,使用的是外国投资者取得该笔利润时,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 退税比例:
- 一般性再投资: 退还再投资额已纳企业所得税的40%。
- 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 退还再投资额已纳企业所得税的全部(100%)。
操作流程: 外国投资者在再投资后规定期限内(通常为一年),向原纳税地的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利润分配证明、再投资资金使用证明、新企业营业执照等)。
第二部分:最新“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模式(更优惠)
这是目前更具吸引力的政策,极大地简化了流程并降低了税负。
政策核心: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适用范围:
- 时间范围: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主体范围: 所有符合条件的非居民企业(即外国投资者),不再局限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股东。
- 投资范围: 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境内直接再投资项目,不再局限于特定行业(如鼓励类产业)。
- 直接再投资:指将分得的利润用于境内非关联企业的股权投资,或用于关联企业的增资、新建、扩建等。
享受条件:
- 利润来源: 必须是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非外商投资企业)分配的利润。
- 再投资行为: 必须是直接再投资,资金必须直接进入被投资企业的资本金账户。
- 申报要求: 外国投资者需要在利润分配之日起10日内进行再投资递延纳税信息报告,并按规定留存备查相关资料。
优惠力度:
- 税率: 0%,这意味着,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外国投资者将利润进行再投资,完全不需要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
- 对比: 这比传统的“40%退税”政策更优,传统政策下,利润先要缴纳25%(或15%)的企业所得税,分红后还要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而新政策下,只要用于再投资,这10%的预提所得税就暂时不用交了,极大地减轻了投资者的税负。
新旧政策对比与选择
| 特征 | 传统“40%退税”模式 | 最新“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模式 |
|---|---|---|
| 政策依据 | 早期税法规定 | 财税〔2025〕19号、2025年第19号公告 |
| 适用时间 | 长期有效 | 2025年1月1日 - 2027年12月31日 |
| 适用主体 | 仅限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 | 所有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 |
| 投资范围 | 限于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或开办新外商投资企业 | 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境内直接再投资 |
| 核心优惠 | 退还已缴企业所得税的40%或100% | 暂不征收10%的预提所得税 |
| 操作方式 | 事后申请退税 | 事前信息报告,无需退税 |
| 优惠力度 | 较低 | 非常高,直接避免了最直接的税负 |
在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这个时间窗口内,符合条件的再投资行为应优先选择适用“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因为它更直接、优惠力度更大,对于不符合该政策条件(如投资于非直接投资、或时间在2025年之前)的情况,则仍可适用传统的“40%退税”政策。
总结与建议
外商投资再投资退税(及暂不征税)政策是中国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外资长期投入的重要工具,对于外国投资者而言:
- 关注政策时效: 务必注意“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的截止日期(2027年底),并在此期间内进行符合条件的再投资。
- 选择最优路径: 在进行再投资决策时,应将税收优惠作为重要考量因素,选择最优惠的政策路径。
- 合规操作是关键: 无论是申请退税还是进行递延纳税信息报告,都必须严格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准备和提交资料,确保所有流程合法合规。
- 专业咨询: 由于税务政策复杂且不断更新,建议在进行大额再投资前,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律师,以确保最大化享受政策红利并规避潜在风险。
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838.html发布于 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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