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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劳动报酬,法律依据究竟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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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劳动报酬,法律依据究竟有哪些?摘要: 核心法律依据(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

核心法律依据(根本大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 意义:这是保障劳动者获得报酬权的最高法律依据,确立了劳动报酬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核心法律依据(劳动法领域)

这是追索劳动报酬最主要、最直接的法律武器。

追索劳动报酬,法律依据究竟有哪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意义:明确规定了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按时足额)、禁止行为(克扣、无故拖欠),并赋予了劳动行政部门介入和处罚的权力。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意义:将工资支付义务具体化到劳动合同层面,赋予了劳动者在欠薪时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的权利,并明确了逾期不付的惩罚性赔偿措施。

重要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这些是对核心法律的细化和操作指南。

  1.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追索劳动报酬,法律依据究竟有哪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意义:明确了劳动监察大队的执法依据和具体的处罚标准(加付赔偿金)。
  2.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意义:对工资支付的具体时间、周期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是处理工资支付纠纷时非常实用的依据。
  3.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特别重要)

    • 这是专门为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出台的“特别法”,效力层级很高,规定更为严格。
    • 第五条: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
    • 第三十一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向农民工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
      • (一)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 (二)未按照规定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或者未提供工资支付凭证的;
      • (三)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银行卡的。
    • 意义: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一系列保障制度(如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实名制、工资保证金),并明确了严厉的惩罚措施,是农民工维权的“尚方宝剑”。

程序性法律依据

当协商、调解等途径无效时,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 (三)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四)……
    • 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第四十七条: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 意义:规定了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明确了仲裁时效(一年),并对小额、简单的劳动争议(如追索小额报酬)实行“一裁终局”,提高了效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除终局裁决外),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的判决是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最终解决方式。


维权操作指引(路径图)

根据上述法律依据,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追索劳动报酬:

  1. 第一步:协商与沟通

    • 方式:与用人单位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友好沟通,明确表达诉求,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保留好沟通记录(如微信、短信、录音等)。
    •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2. 第二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级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这是最直接、成本最低的官方途径。
    •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欠薪事实的证据(如银行流水、工资条等)。
    •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调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
  3. 第三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方式:如果对劳动监察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劳动监察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所需材料: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欠薪证据等。
    •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必须先经过仲裁。
  4. 第四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方式
      • 非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终局裁决(如追索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工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适用法律错误的,可以申请撤销裁决,之后可起诉;劳动者对裁决不服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

追索劳动报酬的法律体系完善,核心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农民工则特别适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维权路径清晰,建议从协商开始,不成则果断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这是最有效的行政手段,若问题复杂或金额较大,再启动劳动仲裁诉讼程序,关键在于及时行动(注意一年仲裁时效)和保留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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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6881.html发布于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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