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 民间投资 意见
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与建议
民间投资是经济活力的“晴雨表”和“发动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力量,当前,我国民间投资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一些“不敢投、不愿投、不能投”的困境,为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振市场信心,特提出以下系统性意见与建议。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核心原则
-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保障各类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 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 聚焦民间投资的“痛点”、“堵点”和“难点”,精准施策,旨在提振信心、拓宽渠道、优化环境。
- 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制度建设并重: 在出台临时性激励措施的同时,更要着眼于构建支持民间投资的长期、稳定的制度框架。
主要意见与建议
(一)破除壁垒,拓宽民间投资渠道(解决“不能投”的问题)
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 意见: 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确保“非禁即入”,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民间资本均可平等进入。
- 建议:
- 动态清理隐性壁垒: 定期开展全国性排查,重点清理在市场准入、运营、退出等环节对民营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玻璃门”、“旋转门”。
- 破除区域保护: 坚决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障民营企业跨区域经营自由。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向民间资本“开门”。
- 意见: 在电信、医疗、教育、基础设施、金融、能源、环保等 previously closed or restricted fields,明确向民间资本开放的路径和模式。
- 建议:
- 特许经营模式推广: 在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并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
- 混改“真混改”: 在国企混改中,确保民营企业股东在公司治理中有话语权、决策权和分红权,避免“混而不改”。
- 新基建领域开放: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5G、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二)优化环境,提振投资信心(解决“不敢投”的问题)
强化法治保障,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 意见: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财产权、创新收益权和自主经营权。
- 建议:
- 完善产权保护法律体系: 严格落实《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甄别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并形成常态化机制。
- 建立企业家权益保护平台: 设立快速响应通道,及时处理侵害企业权益的投诉和举报,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
- 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制度。
提升政策透明度和稳定性,稳定市场预期。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意见: 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给民营企业一颗“定心丸”。
- 建议:
- 政策出台前充分沟通: 在制定和调整涉企政策时,通过听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充分听取民营企业家的意见。
- 建立政策评估和退出机制: 对出台的惠企政策进行定期评估,对不合时宜或效果不佳的政策及时调整或退出。
- 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 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政策,确保企业能够准确理解、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 意见: 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 建议:
- 深化“一网通办”: 推动更多涉企服务事项全程网办、跨省通办,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
- 推行“综合监管”和“信用监管”: 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和罚款,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守信企业“无事不扰”,对失信企业“利剑高悬”。
- 简化涉税流程: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纳税服务,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三)强化支持,激发投资活力(解决“不愿投”的问题)
创新金融服务,破解融资难题。
- 意见: 建立健全针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解决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
- 建议:
- 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完善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支持更多优质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 鼓励银行“敢贷、愿贷、能贷”: 落实尽职免责制度,提高对民营企业贷款的风险容忍度,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特色金融产品。
- 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 降低担保费率,为中小微民营企业提供增信支持。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搭建高效沟通桥梁。
- 意见: 推动政商关系“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 建议:
- 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 通过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建立“企业服务官”制度等方式,畅通政府与企业间的沟通渠道。
- 搭建公共服务平台: 整合各类政策、法律、技术、人才资源,为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高质量的服务。
加强人才和技术支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意见: 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 建议:
- 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 简化申报流程,确保企业应享尽享。
- 支持产学研合作: 搭建平台,鼓励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中心、实验室,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 完善人才政策: 为民营企业引进高端技术和管理人才提供户籍、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便利和支持。
(四)加强引导,优化投资结构
发布清晰的投资指引。
- 意见: 政府应定期发布国家重大战略、产业规划和投资机会清单,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国家鼓励发展的领域。
- 建议:
- 编制“民间投资机会清单”: 明确在哪些领域、哪些项目欢迎民间资本参与,并提供项目信息、合作模式和政策支持。
- 鼓励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 引导民间资本投向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符合未来发展方向的产业。
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
- 意见: 政府投资应更多集中于市场失灵的公共领域,并通过设立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跟进投资。
- 建议:
- 优化政府投资方向: 政府资金应优先投向具有较强外部性的基础研究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条件。
- 规范PPP项目管理: 建立科学的PPP项目库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机制,确保项目的长期可持续性,避免政府过度负债。
保障措施
- 加强组织领导: 建议成立由国家层面牵头的民间投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重大问题。
- 强化督查考核: 将鼓励民间投资的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民间投资增速和占比等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压实地方责任。
-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客观、全面地宣传民营企业的贡献和优秀企业家的精神,消除对民营经济的各种误解和偏见,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风尚。
鼓励民间投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需要“政策供给”与“市场响应”相协同,核心在于通过“破壁垒、优环境、强支持、明引导”,为民间资本创造一个可以安心经营、大胆创新、公平竞争的广阔舞台,从而为中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1836.html发布于 2025-12-28
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宁波恒顺财经知识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