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有何法律后果?
核心结论: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存在,法律不保护“未签合同”这一行为本身,而是重点保护劳动者在此期间应享有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将面临非常不利的法律风险,而劳动者的部分权益反而会得到“超常”的保护。
对用人单位的主要法律后果
这是最严重、最直接的一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面临以下“惩罚性”后果:
支付“双倍工资” (最核心的惩罚)
这是未签劳动合同最直接、最常见的法律后果。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适用条件:
- 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
- 未满一年。
-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计算方式: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直到补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或者满一年的前一天为止,最长可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 性质:这11个月的工资中,其中1个月是劳动者正常应得的工资,另外多出来的1个月是惩罚性的赔偿金(或称“工资性赔偿”),而非“双倍工资”。
- 时效:劳动者通常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一年内提起劳动仲裁,主张这11个月的双倍工资。
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一错再错”,将面临更严重的后果。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后果:
- 法律上直接推定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这意味着,除非出现法定情形(如劳动者严重违纪、公司破产等),否则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雇该劳动者。
- 如果用人单位此时再想终止劳动关系,除非符合法定条件,否则将构成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2N)。
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
虽然未签合同本身不直接导致其他约定无效,但缺少书面形式会增加争议风险,关于试用期、工资标准、工作内容等关键条款,如果仅凭口头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一方的主张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更容易被采信,这对用人单位非常不利。
增加劳动争议的风险和败诉率
- 举证困难: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负有更多举证责任,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在证明工资标准、工作岗位、工作年限等关键事实时,会非常困难。
- 法律推定: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的主张(如工资数额、加班事实等)更容易被仲裁委或法院采信,因为法律会倾向于保护弱势一方。
行政处罚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适用情形:本条主要针对的是本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未签订的情况(连续工作满十年等法定情形),但未签首次合同也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进行责令改正,甚至处以罚款。
对劳动者的法律后果
虽然劳动者是未签合同这一事实的“受害者”,但从法律后果上看,部分权益反而得到了加强保护。
有权主张“双倍工资”
这是劳动者最直接的“收益”,如上所述,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以弥补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
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
劳动者可以主张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认定工伤、享受社会保险、计算经济补偿金等所有方面,事实劳动关系与书面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
- 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为由,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N),虽然未缴社保和欠薪是独立事由,但未签合同本身也可能构成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可以作为解除理由之一。
- 被动离职: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2N)。
劳动争议时效的起算点
对于拖欠工资等劳动报酬的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主张,这给了劳动者更长的时间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特殊情况与重要提示
“双倍工资”的适用例外
并非所有未签合同的情况都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以下情况可以豁免:
- 超过一年时效: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的权利有仲裁时效,通常为一年,如果用工已满一年,劳动者再主张之前的双倍工资,可能因超过时效而无法得到支持。
- 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签订合同的,可以免责。
- 劳动者原因:如果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是由于劳动者自身原因(如拒签、故意拖延等)导致合同无法签订,且用人单位已尽到告知和催告义务,则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倒签”合同的风险
有些用人单位会在争议发生后,要求劳动者补签一份合同,并将合同日期倒签到实际用工之日,这种做法在法律上存在风险:
- 如果劳动者同意并签字,通常视为对过去事实的追认,用人单位可能免除了双倍工资的责任。
- 但如果劳动者是在欺诈、胁迫等情况下签署的,该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
证据至关重要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未签合同的情况下,都应积极保留证据,以防发生纠纷。
- 劳动者应保留:工资条/银行流水、工作证、工牌、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微信、邮件)、同事证言等。
- 用人单位应保留:招聘广告、录用通知书、入职登记表、工资发放记录、工作安排指令等,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和工资标准等。
| 后果方 | 核心法律后果 | 法律依据 |
|---|---|---|
| 用人单位 | 支付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惩罚性赔偿) | 《劳动合同法》第82条 |
| 满一年后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14条 | |
| 大幅增加劳动争议败诉风险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
| 劳动者 | 有权主张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82条 |
| 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可主张各项权益 | 《劳动合同法》 | |
| 可因单位违法而主动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保护劳资双方权益的基石,用人单位切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将面临“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严重后果。
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1406.html发布于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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