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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主从犯如何区分与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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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主从犯如何区分与量刑?摘要: 核心概念:主犯与从犯的法律定义我们需要明确中国《刑法》中对主犯和从犯的定义,这是区分二者的根本依据,主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主犯包括两种情况:组织、领导犯罪...

核心概念:主犯与从犯的法律定义

我们需要明确中国《刑法》中对主犯和从犯的定义,这是区分二者的根本依据。

合同诈骗主从犯如何区分与量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主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主犯包括两种情况:

  •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 这指的是在犯罪集团中起策划、指挥、决定作用的犯罪分子,他们通常是犯罪集团的发起者和核心人物。
  • 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这指的是没有组织犯罪集团,但在共同犯罪中处于核心地位,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犯罪的提议者、犯罪的实行者(关键环节的实行者)、犯罪结果的直接造成者等。

主犯就是“犯罪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或主要实行者”,是共同犯罪的核心。

从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 次要作用: 指在共同犯罪中,虽然参与了犯罪的实行,但其所起的作用与主犯相比,明显较小,在主犯的指挥下,完成一些非核心、辅助性的任务。
  • 辅助作用: 指不直接参与犯罪的实行,而是为犯罪的实施提供帮助、创造条件,提供犯罪信息、提供资金或账户、望风、窝赃、销赃等。

从犯就是“在共同犯罪中帮凶、辅助者或作用较小者”。

合同诈骗主从犯如何区分与量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在合同诈骗罪中的具体区分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在共同实施合同诈骗时,主犯与从犯的区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主犯的认定特征

在合同诈骗的共同犯罪中,主犯通常具备以下一个或多个特征:

  1. 犯意的提起者和犯罪计划的制定者:

    • 通常是主犯首先提出“通过签订合同来骗取财物”的想法。
    • 由主犯来策划整个诈骗的流程,包括寻找目标、设计骗局、准备虚假材料、分工、分配赃款等。
  2. 核心环节的实行者:

    • 主导谈判与签约: 主犯通常是出面与被害人进行谈判、签订合同的关键人物,他们利用自己的口才、人设或伪造的身份来获取被害人的信任。
    • 控制核心资源: 主犯控制着实施诈骗所必需的核心资源,如伪造的公章、合同、资质文件、关键账户等。
    • 直接导致财产损失: 主犯的行为是导致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最终交付财物的直接原因。
  3. 犯罪集团中的领导者:

    如果是团伙作案,主犯就是团队的“头目”,他负责指挥、调度其他成员,分配任务,并对整个犯罪过程负责。

  4. 赃款的主要控制者和分配者:

    骗取的财物通常由主犯负责保管、支配和分配,从犯获得的赃款往往是主犯分配的,且份额较少。

【主犯举例】

  • 张某提议并策划了一个“假工程真诈骗”的计划,由他出面伪造建筑公司资质,与被害人签订合同,骗取巨额预付款,并控制了所有骗来的资金,李某和王某只是按照张某的指示,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在此案中,张某毫无疑问是主犯。

(二) 从犯的认定特征

在合同诈骗的共同犯罪中,从犯通常具备以下特征:

  1. 被动参与,听从指挥:

    • 从犯通常是经主犯邀约或劝说后加入犯罪,对整个犯罪计划了解有限。
    • 在犯罪过程中,他们完全听从主犯的安排和指挥,没有独立的决策权。
  2. 从事辅助性或次要性工作:

    • 提供帮助: 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件开设银行账户用于接收和转移赃款;提供自己的公司作为幌子;提供场地或交通工具。
    • 次要实行: 在主犯与被害人谈判时,在旁边扮演“助理”、“项目经理”等次要角色,帮助递材料、记录等;在签约后,负责一些非核心的沟通工作。
    • 事后处理: 负责取款、转移资金、销毁证据等。
  3. 作用和地位次要:

    • 从犯的行为对于整个诈骗行为的成功,只起到了次要的、辅助性的作用,即使没有从犯的帮助,主犯依然有可能完成诈骗(虽然可能难度加大)。
    • 从犯获得的非法利益通常远少于主犯。

【从犯举例】

  • 接上面的例子,李某和王某是张某的朋友,张某找到他们,说自己的公司需要临时账户走账,承诺给他们一些“好处费”,李某和王某不知道张某的真实意图,只是提供了自己的银行卡,并偶尔帮张某去银行取款,在此案中,李某和王某如果确实不知情,可能不构成犯罪;如果知情但作用很小,则构成从犯。

法律后果(量刑)的巨大差异

区分主犯和从犯最直接、最重要的意义在于量刑上的巨大差异

对比项 主犯 从犯
法律原则 应当从重处罚 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具体体现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从轻处罚:在法定刑罚幅度内,判处较轻的刑罚。
减轻处罚:在法定刑罚幅度以下判处刑罚(但有最低限度限制)。
免除处罚: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从犯,可以不判刑。
合同诈骗罪量刑参考 根据《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3万-100万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100万-500万以上),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500万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主犯的基准刑 × (从轻或减轻的幅度),一个本应判处5年的主犯,其从犯可能会被判处2-3年(从轻),甚至在极特殊情况下被判处缓刑或免除处罚。

关键点:

  • 主犯的“责任范围”更广:首要分子要对集团所有罪行负责,其他主犯要对参与的“全部”犯罪负责。
  • 从犯的“出路”更多:法律明确要求对从犯必须从宽处理,这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也是鼓励犯罪分子分化瓦解、坦白从宽的重要法律依据。

司法实践中的难点与辩护要点

  1. “共谋”与“分工”的界限: 有时所有参与人都参与了策划,但后续分工不同,需要仔细分析每个人在具体实施阶段的作用,谁在一线?谁在幕后?谁控制了资金和核心信息?
  2. “明知”的程度: 从犯的辩护核心之一是证明其主观上“明知”的程度较低,或者只参与了很小的一部分,对整体犯罪计划不知情,这需要通过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来证明。
  3. 作用大小的举证: 辩护方需要积极举证,证明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确实次要、辅助,证明其获得的赃款最少、参与的环节最少、受主犯胁迫等。
  4. 转化可能性: 在某些情况下,地位和作用可能发生变化,一个从犯在主犯被抓后,迅速接手整个犯罪活动,成为新的组织者,那么他的地位就可能从从犯转化为主犯。
特征 主犯 从犯
角色 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核心实行者 犯罪的辅助者、次要实行者、帮凶
作用 起主要、决定性作用 起次要、辅助性作用
犯意 通常是犯意的发起者和策划者 通常是犯意的接受者和执行者
责任全部犯罪负责 对参与的部分犯罪负责,且责任更轻
量刑 从重处罚 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在合同诈骗罪案件中,准确区分主犯与从犯,不仅关系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实现,也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切身利益,无论是作为侦查机关、公诉机关还是辩护人,都应基于事实和证据,对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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