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具体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取保候审制度的根本大法,其中最关键的是第六十七条和第七十一条。
(一)可以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核心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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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 解读:这指的是罪行较轻,法定刑本身就比较轻,不需要羁押就能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情况,某个犯罪行为可能只被判处罚金或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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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解读:这是实践中最常用、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条款,它包含两个层面:
- 刑罚层面: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根据初步判断,最终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缓刑)以上的刑罚。
- 社会危险性层面:这是关键判断点,办案机关(公安、检察院、法院)认为,即使对其取保候审,他也不会再实施新的犯罪,不会毁灭、伪造证据,不会串供,不会干扰证人作证,也不会对被害人进行打击报复,或者企图自杀或逃跑。
- 律师在申请时,核心工作就是向办案机关论证“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通常会从犯罪嫌疑人的个人品行、一贯表现、涉案情节、主观恶性、有无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家庭羁绊等方面进行阐述。
- 解读:这是实践中最常用、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条款,它包含两个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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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解读: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羁押期间患有严重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癌症等,在看守所内无法得到有效治疗,且生活不能自理,这种情况下,继续羁押不符合人道主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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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 解读:这是对妇女和婴儿的特殊保护,怀孕的妇女或正在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基于人道主义和婴儿健康考虑,不应被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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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解读:这是一个程序性的兜底条款,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或逮捕,但在法定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期限内,案件因为各种原因(如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等)未能办结,而继续羁押已无必要或超过了法定期限,此时可以转为取保候审,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二)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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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这意味着,在侦查阶段,律师向公安机关申请;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申请;在审判阶段,向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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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程序: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律师接受委托后,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 书面申请是主要形式,律师会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详细说明申请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疾病诊断证明、怀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保证人身份信息等)。
- 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后,通常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
(三)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取保候审可以采用保证人或者保证金的方式。
- 保证人: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限制、有固定住处和收入),并出具保证书,承担监督被保证人、报告义务等法律责任。
- 保证金:由办案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被取保候审人需要向指定银行缴纳保证金,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解除取保候审时必须退还保证金。
(四)取保候审的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连续计算期限,这意味着,在不同办案阶段,取保候审的期限是累计计算的,总时长不能超过12个月。
(五)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法律后果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 未经执行机关(通常是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相关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
除了《刑事诉讼法》本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也发布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和规定,对取保候审的具体操作进行了细化,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这些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社会危险性”的判断标准、申请材料的格式、办案机关的审查时限等具体问题,为律师的执业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工作要点
基于以上法律依据,律师在申请取保候审时,通常会进行以下工作:
- 全面阅卷:在案件进入检察院或法院阶段,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这是了解案情、判断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基础。
- 会见当事人: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充分沟通,核实案情,了解其个人情况、家庭状况、健康状况等,为撰写申请书收集第一手材料。
- 收集证据:围绕“社会危险性小”和“符合法定情形”收集证据,
- 疾病证明:由权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等。
- 身份证明:证明是怀孕或哺乳期妇女的材料。
- 品格证据:无犯罪记录证明、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的品行证明等。
- 家庭关系证明:证明其家庭稳定,有固定住所和羁绊。
- 撰写法律文书:撰写逻辑严密、论据充分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并附上所有证据材料。
- 有效沟通:与办案机关的承办人进行有效沟通,清晰阐述申请理由,争取获得批准。
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为核心的、多层次的法律规范体系,律师的核心任务,就是熟练运用这些法律条文,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向办案机关论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法定条件”且“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从而说服办案机关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648.html发布于 202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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