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法律援助中心能提供哪些免费服务?
机构简介
连云港市法律援助中心是隶属于连云港市司法局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是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机构,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核心宗旨: “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及相关规定,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经济困难标准: 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必须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通常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低收入标准(具体标准由连云港市政府每年公布,请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
事项范围: 申请人申请的事项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主要包括:
-
刑事辩护与代理: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 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 强制医疗案件的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
民事、行政案件:
- 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 请求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 请求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的。
- 请求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 请求因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
- 主张因生产经营、知识产权等受到行政机关非法干预或者侵害的合法权益的。
- 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申请流程
申请法律援助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第一步:申请 申请人可以向以下机构提交申请:
- 向住所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案件发生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
- 向乡镇(街道)司法所提交申请,由司法所转交至法律援助中心。
- 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和申请指引。
第二步: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要如实、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
- 身份证明: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 经济困难证明:
- 由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特困供养证等有效证件。
- 农民工讨薪等特定事项,可凭相关用工证明等材料。
- 与申请事项相关的材料:
- 民事/行政案件: 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如合同、欠条、医疗记录、事故认定书等)、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受理通知书等。
- 刑事案件: 涉及的案件材料(如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等)。
- 授权委托书: 如需委托律师,需签署授权委托书。
- 填写申请表: 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第三步:审查与受理 法律援助中心在收到申请后,会在 5个工作日 内进行审查。
- 符合条件的: 会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指派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
- 不符合条件的: 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步:指派与承办 中心决定给予援助后,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区域和律师专业特长,指派合适的承办律师,承办律师会与申请人联系,了解案情,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连云港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方式
市级中心
- 机构名称: 连云港市法律援助中心
- 地 址: 连云港市海苍梧路36号(市司法局一楼)
- 咨询电话: 0518-85851234 (工作日 9:00-12:00, 14:00-18:00)
- 监督电话: 0518-85851235
-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 12348 (全市统一号码,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引)
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方式
| 县区名称 | 机构名称 | 地 址 | 咨询电话 |
|---|---|---|---|
| 连云区 | 连云区法律援助中心 | 连云区西园路8号 | 0518-82325609 |
| 海州区 | 海州区法律援助中心 | 海州区新建西路37号 | 0518-85856315 |
| 赣榆区 | 赣榆区法律援助中心 | 赣榆区黄海东路1号 | 0518-82618810 |
| 东海县 | 东海县法律援助中心 | 东海县牛山镇晶都大道北侧 | 0518-87722748 |
| 灌云县 | 灌云县法律援助中心 | 灌云县伊山镇伊山中路136号 | 0518-88880521 |
| 灌南县 | 灌南县法律援助中心 |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中路8号 | 0518-83222348 |
常见问题 (FAQ)
Q1: 我需要打官司,但请不起律师,该怎么办? A: 如果您符合经济困难条件,并且案件属于法律援助范围,您可以前往或致电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
Q2: 我不是连云港本地人,但在连云港打工,能申请吗? A: 可以,只要您在连云港有经常居住地(例如居住满一年),并能提供相关证明,就可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案件发生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
Q3: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收费吗? A: 完全免费。 法律援助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都免费,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Q4: 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一定会帮我打赢官司吗? A: 法律援助律师会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包括出庭辩护、代理等,但能否“打赢官司”取决于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多种因素,律师会尽力,但不能承诺必然胜诉。
Q5: 我对法律援助中心的决定不服怎么办? A: 如果您对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 向连云港市司法局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 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希望以上信息能为您提供清晰的指引,如果您或您的亲友需要帮助,请及时拨打 12348 热线或前往就近的法律援助中心咨询。
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4018.html发布于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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