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如何规范操作?
核心概念
- 解散:指企业因法定或章程规定的原因,停止经营活动,进入清算程序的法律状态,它标志着企业法人资格的存续但停止营业。
- 清算:指解散的企业了结所有未了结的事务,处理其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并最终注销登记的程序,清算完成后,企业法人资格才彻底消灭。
第一阶段:解散决议与前置程序
在正式启动清算前,必须经过合法的决策程序。
解散的原因
外商投资企业解散的原因主要包括:
-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这是最常见的原因之一。
-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章程中约定了特定目标未达成则解散。
- 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 有限责任公司: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特别提示: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其解散决议还需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可能需要更高比例的通过。
-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 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2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成立清算组
在解散决议作出之日起 15日内,股东会应依法成立清算组。
- 清算组成员:
- 通常由股东、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 如果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 清算组的职责:
-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 通知、公告债权人。
-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 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 清理债权、债务。
-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二阶段:清算程序
清算组成立后,正式进入清算阶段。
通知与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成立后,应立即进行工作:
- 书面通知:在 10日内 书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 公告:在 60日内,至少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公告媒体的选择通常有更具体的要求,如需在商务部指定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认可的媒体上发布。
- 债权申报: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理公司财产与编制财务报表
清算组需对公司全部财产进行清查、盘点,编制:
- 资产负债表
- 财产清单
- 债权、债务清册
财产处置与清偿顺序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如果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如果财产足以清偿债务,则按以下顺序清偿:
- 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公告费、诉讼费、审计评估费等。
- 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 缴纳所欠税款。
- 公司债务。
- 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分配:
- 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严格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分配,这是与一般内资企业最大的区别之一,章程中可能约定了复杂的利润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机制,必须优先遵守。
处理税务事宜
- 在清算期间,清算组需以公司名义进行纳税申报。
- 清算完成后,需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手续,取得清税证明,这是后续办理工商注销的必要前提。
制作清算报告
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报告应包括:
- 清算组的组成情况。
- 清算期间的工作概况。
- 公司财产的构成和变价依据。
- 债权、债务的处理情况。
- 清算费用的支付情况。
- 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
第三阶段:注销登记
清算报告经确认后,企业进入注销阶段。
办理税务注销
- 持清算报告、清税申请表等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获取《清税证明》。
办理海关/外汇注销(如适用)
- 如果企业是进出口企业,需向海关办理注册注销手续。
- 涉及外汇的,需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注销。
办理工商注销
- 持以下主要文件,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 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 股东会关于解散、清算的决议或决定。
- 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告
- 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会进行公告,公司法人资格自此终止。
特别注意事项与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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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外商投资法》:2025年《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施行后,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进行了统一规范,但在此前设立的企业,其解散清算程序仍可能受旧法(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影响,需特别注意法律的衔接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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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的优先效力:对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公司章程在清算财产分配等问题上具有最高效力,其规定优先于《公司法》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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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安置问题:员工安置是清算中的重点和难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妥善处理经济补偿金、社保、公积金等事宜,避免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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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与无形资产:清算时,对公司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需要依法进行评估和处置,不能简单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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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与资金转移:在清算过程中,必须严格审查关联交易的公允性,防止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通过不正当方式转移公司资产,损害债权人利益,跨境资金转移必须严格遵守中国的外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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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咨询的必要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涉及法律、财务、税务、外汇等多个专业领域,程序复杂,风险极高,强烈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会计师和税务师全程参与,确保清算过程的合法、合规、顺利,最大限度地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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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从解散决议到最终注销,整个清算过程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任何环节的延误都可能导致罚款、信用受损甚至法律责任。
外商投资企业的解散清算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每一步都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核心在于“程序合法”和“实体公正”,从解散决议的作出,到清算组的运作,再到债权债务的处理和最终注销,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都可能给企业、股东或债权人带来严重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全程寻求专业机构的支持是保障清算顺利完成的关键。
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3989.html发布于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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