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案中,如何精准界定司法诈骗?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且常见的法律问题,因为两者既有紧密联系,又有本质区别,理解它们的差异,对于预防被骗、以及在权益受损后如何正确维权至关重要。
核心结论先行
- 诈骗罪 (Fraud):是一个基础罪名,泛指一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 合同诈骗罪 (Contract Fraud):是一个特殊罪名,它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其行为手段(如虚构主体、冒用名义、伪造文件等)必须与“合同”紧密相关。
合同诈骗罪是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式。 所有的合同诈骗都构成诈骗,但并非所有的诈骗都构成合同诈骗。
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定义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核心构成要件
- 主观方面: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这是诈骗罪的灵魂,行为人骗取财物时,就不是想归还,而是想永久地、非法地将财物据为己有。
- 客观方面:必须实施了“欺骗行为”,并且导致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自愿处分财产”。
- 欺骗行为:可以是虚构事实(如编造一个不存在的好项目),也可以是隐瞒真相(如隐瞒自己已负债累累的事实)。
- 错误认识与处分财产:被害人因为相信了谎言,心甘情愿地把钱、物交出去,注意这里的“自愿”是被骗后的“自愿”,而非真正的自由意志。
- 犯罪对象:公私财物。
- 立案标准:根据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数额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确定)。
典型案例(非合同场景)
- 电信网络诈骗:骗子冒充“公检法”人员,谎称受害人涉嫌洗钱,要求其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进行审查,受害人信以为真,转账后钱款被卷走。
- 分析:骗子虚构了“涉嫌犯罪”的事实,让受害人陷入恐惧和错误认识,并“自愿”将钱转出,整个过程没有签订任何合同,直接构成诈骗罪。
- 街头“碰瓷”: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谎称受伤需要高额赔偿,骗取钱财。
- 分析:虚构了“事故责任”和“伤情”,骗取赔偿款,构成诈骗罪。
- “杀猪盘”情感诈骗:骗子通过网络交友建立恋爱关系,然后以各种理由(如投资、生病、家事)骗取钱财。
- 分析:虚构了身份和情感,骗取信任后非法占有财物,构成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定义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核心构成要件
- 主观方面:同样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 客观方面:
- 场景特定:犯罪行为必须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这是它与普通诈骗罪最核心的区别。
- 手段特定:法律明确规定了五种具体的诈骗手段,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其中之一,即可构成本罪:
-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用已注销的公司名义签合同,或冒用A公司的名义签合同)
-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用假的房产证、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合同担保)
-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俗称“钓鱼合同”,先给你点甜头,让你掉进更大的陷阱)
-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收了钱或货,直接人间蒸发)
-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涵盖了其他利用合同进行的诈骗行为)
- 犯罪对象:与合同相关的财物,如货款、定金、预付款、货物等。
- 立案标准:根据司法解释,个人合同诈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合同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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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主体,骗取预付款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案情:甲某根本没有实际经营能力,但他伪造了一份“某某高科技公司”的营业执照,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100万元的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需支付30%的预付款,乙公司信以为真,支付了30万元预付款,甲某收到钱后,将公司注销并携款潜逃。
- 分析:甲某虚构了单位(公司不存在),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骗取了预付款,并逃匿,这完全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第1和第4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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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担保,骗取货款
- 案情:乙公司向丙公司采购一批钢材,总价50万元,乙公司负责人王某向丙公司出示了一份价值60万元的房产证作为担保,丙公司放心发货,但事后发现该房产证是王某伪造的,乙公司根本没有履行能力。
- 分析:王某以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骗取了货物,构成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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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式”履约
- 案情: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10万元的货物供应合同,A公司如约交付了价值10万元的货物,B公司也按时付款,双方建立了信任,随后,B公司又与A公司签订了一份100万元的合同,A公司收到100万元预付款后,B公司却消失不见,原来B公司根本没有履行大额合同的能力,之前的10万元合同只是为了骗取信任。
- 分析:B公司没有实际履行能力,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大额合同,构成合同诈骗罪。
诈骗罪 vs. 合同诈骗罪:核心区别对比
| 区别点 | 诈骗罪 (普通) | 合同诈骗罪 (特殊) |
|---|---|---|
| 行为发生领域 | 领域不限,可以是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如电信、街头、网络等。 | 领域特定,必须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 |
| 行为手段 | 手段泛化,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均可。 | 手段法定化,必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五种与合同相关的手段之一。 |
| 法律适用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
| 立案标准 (个人) | 一般为3000元以上 | 一般为2万元以上 (更高门槛) |
| 罪名关系 | 一般法 | 特别法 |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与转化
在实践中,一个行为可能同时符合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这时如何定罪?
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如果一个行为既可以用诈骗罪评价,又可以用合同诈骗罪评价,司法机关优先适用合同诈骗罪来定罪处罚。
举例说明: 骗子用假身份注册了一个皮包公司,与你签订了一份虚假的购销合同,骗走了你的100万元货款。
- 用诈骗罪评价:他虚构事实(有公司、能供货),骗取了你的财物。
- 用合同诈骗罪评价:他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以虚构的单位签订合同,骗取了你的财物。
因为合同诈骗罪是特别法,所以最终会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民事纠纷与刑事诈骗的界限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且容易混淆的点,很多商业合同纠纷,本质上是因为市场风险、经营不善导致的,不属于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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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民事):双方当事人都有履约意愿,但因为客观原因(如资金周转不灵、原材料涨价、市场变化等)导致无法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当事人没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
- 例子:张三和李四签订买卖合同,张三付了定金,后因张三自己的工厂突发火灾,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张三愿意承担违约责任,退款或赔偿,这属于民事违约,不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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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 (刑事):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没有履约的真实意图,其签订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对方的财物。
- 判断关键: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司法机关会综合判断以下因素:
- 履约能力:签订合同时是否有实际履行能力?(没有能力可能是经营困难,也可能是根本不想履约)
- 履约行为:是否有积极、真实的履约行为?(只是虚假应付,还是真的在努力履行?)
- 对财物的处置:拿到钱或货后,是用于合同约定的生产经营,还是直接挥霍、转移、潜逃?
- 事后态度:对方无法联系时,是主动沟通解决,还是干脆失联?
- 判断关键: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司法机关会综合判断以下因素:
总结与建议
- 区分核心:判断一个案件是普通诈骗还是合同诈骗,关键看行为是否发生在“合同签订、履行”这一特定过程中,并使用了法律规定的特定手段。
- 维权路径:
- 如果怀疑遇到诈骗,第一时间报警,由公安机关侦查,看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刑事立案后,追赃挽损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 如果认为是民事合同纠纷,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双倍返还定金等。
- 预防为先:
- 在签订任何合同前,务必对合作方进行背景调查(工商信息、涉诉记录、信誉评价等)。
- 审查合同条款,确保权利义务对等,担保措施真实有效。
- 不要被“高额回报”、“稳赚不赔”等话术冲昏头脑,警惕任何要求提前支付大额“保证金”、“预付款”的行为。
希望以上详细的解释和案例分析能帮助您清晰地理解司法实践中诈骗与合同诈骗的区别。
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1791.html发布于 202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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