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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构成条件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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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构成条件具体有哪些?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要构成合同诈骗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构成条件具体有哪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要构成合同诈骗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核心条件,我们逐一进行分析:


客体要件:侵犯了复杂客体

合同诈骗罪侵犯的不是单一的社会关系,而是双重客体

  1. 公私财产所有权:这是最直接、最核心的客体,犯罪行为人的最终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
  2. 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利用合同进行诈骗,严重破坏了市场交易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

本罪被归类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体现了其对市场秩序的严重危害。


客观要件: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了诈骗行为

这是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关键,行为人必须满足以下两个客观方面的要求:

合同诈骗罪构成条件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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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

  • 签订合同:指行为人与对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的阶段。
  • 履行合同:指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的阶段。

诈骗行为必须发生在上述两个阶段中的任何一个或全部,如果诈骗行为与合同没有任何关系,则可能构成其他类型的诈骗罪(如普通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等)。

实施了法定的五种诈骗行为之一

根据刑法规定,具体有以下五种表现形式:

  • (一)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 解释:行为人根本不存在这个“公司”,或者盗用、冒用其他合法单位或个人的名义,骗取对方信任并签订合同,用伪造的公司印章、营业执照与他人签订购销合同。
  • (二)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合同诈骗罪构成条件具体有哪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解释:为了增强合同的“可信度”,行为人提供虚假的担保,使用伪造的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或者伪造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作为履约保证。
  • (三)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 解释:这是典型的“钓鱼”策略,行为人根本没有能力履行整个合同,但先拿出一小部分货物或履行一小部分合同义务,让对方产生“对方有诚意、有能力”的错觉,从而诱骗对方投入更多资金或继续履行后续合同,最终达到骗取大量财物的目的。
  • (四)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 解释:行为人通过签订合同合法地取得了对方的财物(如货物、货款等),但取得财物后,不是用于履行合同,而是携款潜逃,根本不打算履行合同义务,这是合同诈骗罪中非常常见的一种形式。
  • (五)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解释: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涵盖了上述四种行为以外的其他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方法,通过签订“连环合同”,骗取一方当事人的财物后,立即用该财物去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制造履约假象,最终卷款跑路;或者故意隐瞒合同标的物的重大瑕疵,骗取对方高价购买等。

主体要件: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 自然人犯罪:任何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 单位犯罪: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为了单位利益,经单位决策机构决定,实施了合同诈骗行为,且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构成单位合同诈骗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个人犯罪的规定进行处罚。

主观要件: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这是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最根本的区别,也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

  • “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含义:指行为人签订合同的初衷,不是为了实现合同约定的正当交易目的,而是为了通过签订合同这一形式,将对方的财物非法地、永久地或者非法地控制在自己手中,不予归还。

  • 如何判断“非法占有为目的”?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判断:

    1. 履约能力: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具有真实的履行能力?如果完全没有能力,且虚构了履约能力,则很可能是为了非法占有。
    2. 履约行为: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是否为履行合同做出了实际努力?如果收款后没有任何履约行为,或将财物用于挥霍、还债、赌博等非经营性活动,则可推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3. 对财物的处置方式:行为人取得财物后,是将其用于合同约定的生产经营活动,还是用于个人消费、挥霍、携款潜逃?
    4. 事后态度:在对方催促履约时,行为人是积极沟通、想办法解决,还是编造理由拖延、逃避,或者干脆消失不见?

数额要求:必须达到“数额较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合同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即“数额较大”)是:

  •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在 2万元以上 的,应予立案追诉。
  • 单位合同诈骗,数额在 20万元以上 的,应予立案追诉。

如果未达到这个数额标准,则可能构成民事上的合同违约,行为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等),但不构成刑事犯罪。


合同诈骗罪 vs. 合同纠纷

区别点 合同诈骗罪 合同纠纷
主观目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根本没有想履约。 以履行合同为目的,但因客观原因或主观过错导致无法完全履约。
履约能力 在签订合同时就没有真实的履约能力,或虚构履约能力。 签订合同时履约能力,但因市场变化、资金周转困难等客观原因导致违约。
履约行为 收到对方财物后,没有仅有少量履约行为,目的是为了骗取更多财物。 在履约过程中尽了最大努力,但因故未能完成,且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事后态度 得到财物后,携款潜逃、挥霍一空,或编造理由逃避责任 在违约后,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解决方案,愿意赔偿损失。
法律后果 刑事责任:坐牢、罚金。 民事责任: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等。

核心结论:合同诈骗罪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了法定的诈骗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和“数额较大”这四个核心要素。“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根本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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