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99ANYc3cd6

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的核心区别是什么?

99ANYc3cd6 2025-12-18 4
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的核心区别是什么?摘要: 贷款诈骗罪是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们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下面我们从多个维度进行详细的对比和解释,核心区别(一句话总结)诈骗罪:是一个“口袋罪”,涵盖了所有以非法占有...

贷款诈骗罪是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们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的核心区别是什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下面我们从多个维度进行详细的对比和解释。


核心区别(一句话总结)

  • 诈骗罪:是一个“口袋罪”,涵盖了所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它的外延非常广。
  • 贷款诈骗罪:是诈骗罪在“金融贷款领域”的一种具体化、特殊化的犯罪,它不仅要求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还要求犯罪对象必须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并且有法定的特殊行为方式。

详细对比表格

对比维度 诈骗罪 (《刑法》第266条) 贷款诈骗罪 (《刑法》第193条)
法律关系 一般法与特殊法的关系,贷款诈骗罪是诈骗罪的特别规定,当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两个罪名时,优先适用特殊法,即定贷款诈骗罪 特别法,专门针对在金融贷款领域发生的诈骗行为。
犯罪客体 复杂客体,主要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同时也可能破坏社会诚信秩序。 双重客体,不仅侵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所有权,更严重的是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这是它与普通诈骗罪最核心的区别之一。
犯罪对象 非常广泛,可以是任何公私财物,如现金、财物、虚拟财产、服务等。 特定且单一,必须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对象必须是“贷款”这一金融产品,而不是其他财物。
客观行为 方式多样,只要符合“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即可,冒充身份、网络刷单、冒充公检法、合同诈骗等。 方式法定且特定,法律明确规定了五种行为方式:
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
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
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
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
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
主观目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是构成诈骗罪的必备要件。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同样是必备要件,但这里的“占有”特指意图将贷款据为己有,永久不归还
立案追诉标准 数额较大:3000元以上;
数额巨大:3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50万元以上。(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经济水平略有差异)
数额较大:1万元以上;
数额巨大:20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100万元以上。
注意:贷款诈骗的立案标准通常高于普通诈骗,体现了对金融秩序的重视。
刑罚 数额较大: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数额较大: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20万元罚金;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5-10年有期徒刑,并处5-50万元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50万元罚金或没收财产。
注意:贷款诈骗罪的起刑点更高(5年),体现了其更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关键点深入解析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

这是区分贷款诈骗罪与普通民事借贷纠纷(如恶意透支、无力偿还)的核心。

  • 贷款诈骗罪: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还钱,是想通过骗贷把这笔钱“合法”地变成自己的财产,编造一个根本不存在的项目来申请贷款。
  • 民事借贷纠纷:借款人确实想还钱,但由于经营失败、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导致无力偿还,这属于民事违约,不构成犯罪。

司法实践中,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 贷款时:是否提供了虚假的个人信息、项目资料、担保文件。
  • 贷款后:是否将贷款用于约定的用途(如企业经营),还是用于高风险投资、挥霍、赌博等。
  • 还款态度:是否在贷款到期后隐匿、转移财产,逃避银行催收。
  • 是否有还款能力:在贷款时是否已经资不抵债,或贷款后是否迅速将资产转移。

与其他“贷款类”犯罪的区别

除了贷款诈骗罪,还有其他与贷款相关的犯罪,容易混淆:

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的核心区别是什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骗取贷款罪 (《刑法》第175条之一)

    • 核心区别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骗取贷款罪: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为了扩大生产而夸大报表,但最终因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导致银行坏账,这破坏的是金融管理秩序,但主观上没有“永久占有”的恶意。
    • 贷款诈骗罪:主观上必须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 高利转贷罪 (《刑法》第175条)

    • 核心区别目的和手段
    • 高利转贷罪:行为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它不要求银行产生实际损失,只要“套取”并“高利转贷”即可构成。

举例说明

构成贷款诈骗罪

张三没有工作,也没有任何实体项目,他伪造了一份与某大公司的“合作协议”和一份高收入的银行流水,向银行申请了50万元的创业贷款,贷款一到账,他立刻将钱用于网络赌博,输光后销声匿迹。

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的核心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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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析:张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了虚假的经济合同这一法定手段,骗取了银行贷款,数额巨大,完全符合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构成诈骗罪,但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李四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称有“内部渠道”可以帮人办理低息贷款,但需要先支付1%的“手续费”,王信以为真,向李四转账1万元“手续费”后,李四消失。

  • 分析:李四骗取的是1万元“手续费”,而不是银行贷款本身,他的犯罪对象是王四的现金,而不是金融机构的贷款,这构成诈骗罪,但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民事借贷纠纷,不构成犯罪

赵五经营一家小餐馆,为了装修店面向银行申请了20万元贷款,他提交的材料基本属实,但为了提高贷款成功率,稍微夸大了自己的月收入,后因疫情影响,餐馆生意惨淡,无力偿还贷款。

  • 分析:赵五虽然有欺骗行为,但其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贷款也用于了约定的装修,无法偿还的原因是客观的经营困难,这属于民事违约,银行可以起诉要求还款,但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征 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
本质 一般罪名 特殊罪名
领域 所有社会领域 金融贷款领域
核心 侵犯财产权 侵犯财产权 + 金融管理秩序
对象 任何财物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关键 非法占有 + 虚构事实 非法占有 + 法定骗贷手段 + 贷款对象

理解这两者的区别,关键在于把握犯罪客体(是否破坏金融秩序)、犯罪对象(是否是贷款)以及行为方式(是否符合法定的五种骗贷手段),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对于正确定罪量刑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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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983.html发布于 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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