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诈骗是什么?
核心定义:一句话解释
信用证诈骗,就是利用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这个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支付工具,通过伪造单据、虚构交易或设置陷阱等欺诈手段,骗取银行或贸易对手方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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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本质上是一种“文件诈骗”,因为信用证交易的核心是“单据相符,见单付款”,而不是检查货物本身,骗子正是利用了这一点。
为什么信用证容易被用来诈骗?(关键机制)
要理解诈骗,首先要明白信用证的基本运作逻辑:
- 买方(进口商):为了向卖方(出口商)保证付款,请求自己的银行(开证行)开立一份信用证。
- 开证行:根据买方的申请,向卖方开出一份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条件是:卖方必须提交与信用证条款“严格相符”的单据。
- 卖方(出口商):收到信用证后,开始准备货物,发货后,将提单、发票、保险单等全套单据交给自己的银行(通知行/议付行)。
- 议付行:审核单据,如果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严格相符”,就会向卖方预付货款(或买入票据),然后将单据寄给开证行。
- 开证行:审核单据,如果也相符,就向议付行付款,然后通知买方付款赎单。
- 买方:付款后,拿到全套单据,凭提单去港口提货。
诈骗的漏洞就在于:银行只负责审核单据,没有义务和能力去核实单据所代表的货物是否真实存在、数量质量是否与单据一致。 这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常见的信用证诈骗手法
以下是几种最典型的诈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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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条款”信用证诈骗
这是最隐蔽、最危险的诈骗手法之一,骗子(通常是买方)在开立信用证时,故意设置一些看似普通、实则可以由申请人单方面控制的条款。
- 特点:这些条款使得信用证在满足某些看似合理的条件前,无法生效或无法议付,而这些“条件”的主动权完全掌握在买方手中。
- 举例:
- “买方代表在检验货物并签署书面验收合格证明后,本信用证方可生效。”
- “货物需待买方通知后才能装运。”
- “受益人需提供由买方签字的检验证书。”
- 诈骗过程:卖方收到看似正常的信用证,并开始生产备货,但当货物准备好后,买方可能会以各种理由(如市场变化、资金紧张)拒绝签署验收证明或发送装运通知,导致信用证无法生效,卖方无法收款,货物积压,损失惨重。
伪造单据诈骗
这是最直接的诈骗手法,主要针对卖方。
- 特点:卖方根本没有货物,或者货物与信用证要求不符,但通过伪造全套单据,使其表面上看起来“严格相符”。
- 举例:
- 伪造提单:根本没有发货,却伪造一份“已装船”的提单,证明货物已经上船。
- 伪造检验证书:货物质量不合格,却伪造一份由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信用证要求的检验报告。
- 伪造发票:虚报货物的数量或价值。
- 诈骗过程:卖方凭这套假单据向议付行提交,议付行审核无误后付款,开证行向议付行付款后,要求买方付款赎单,买方付款后拿到提单去港口提货,才发现要么根本没有这批货,要么货物是废品/次品,造成巨大损失。
“预付金/履约金”诈骗
这种手法主要针对买方。
- 特点:骗子(卖方)以签订大额合同为诱饵,要求买方在开立信用证前,先支付一笔“预付金”或“履约保证金”。
- 诈骗过程:买方为了能顺利拿到货物,同意支付这笔款项,但骗子收到钱后,要么根本不发货,要么只发一小部分货物,然后就消失无踪,而买方因为已经支付了预付款,在后续的信用证交易中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
“伪造信用证”诈骗
这是比较低级但依然有效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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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点:骗子完全伪造一份信用证,通常使用假的银行密押或印鉴,使其看起来非常真实。
- 诈骗过程:骗子将这份假信用证发给卖方,骗取卖方的信任,卖方可能会据此生产货物,甚至在没有收到银行正式通知的情况下就发货,结果货款两空。
如何防范信用证诈骗?
防范信用证诈骗需要买卖双方和银行共同努力,核心原则是“谨慎”和“核实”。
对出口商(卖方)的防范建议:
- 调查客户背景:与新客户交易前,务必通过资信调查公司、银行或商会等渠道,详细了解买方的信誉和财务状况。
- 仔细审核信用证:收到信用证后,逐字逐句地审核,特别注意寻找“软条款”,一旦发现可疑或无法接受的条款,立即要求买方修改。
- 选择可靠的银行:与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银行合作,让他们帮助审核信用证条款,识别潜在风险。
- 控制货物所有权:尽量争取使用“指示提单”(Order B/L),并将自己作为指示人,直到收到货款前,保留对货物的控制权。
- 分批出运,分批收款:对于大额订单,可以要求信用证允许分批装运、分批议付,以降低风险。
对进口商(买方)的防范建议:
- 调查卖方资信:同样,对新卖方进行严格的背景调查。
- 谨慎支付预付款:尽量避免支付大比例的预付款,如果必须支付,金额要小,并确保有可靠的第三方监管(如银行保函)。
- 明确信用证条款:在申请开立信用证时,确保条款清晰、具体、可执行,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词语。
- 及时验货赎单:在收到单据后,尽快安排验货,如果发现货物与单据不符,应立即通知银行,拒绝付款。
对银行的防范建议:
- 严格审核单据:严格按照“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原则审核单据,对任何不符点都要保持高度警惕。
- 核实信用证真实性:在通知信用证时,必须核实开证行的密押或印鉴,确保信用证的真实性。
- 对“软条款”保持警惕:发现信用证中含有“软条款”时,应立即通知受益人(卖方),提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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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6849.html发布于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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