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案诈骗者如何被绳之以法?
徐玉玉
- 身份: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
- 事件背景:2025年,徐玉玉以568分的成绩被南京邮电大学录取,她来自一个贫困的农村家庭,父亲残疾,母亲靠打零工维持生计,这笔9900元的助学金对她和她的家庭来说至关重要。
- 悲剧发生:2025年8月21日,即将踏入大学校门的徐玉玉,接到了一个自称是教育局工作人员的电话,声称有一笔2600元的助学金可以发放给她,在对方的引导下,她将准备交学费的9900元全部转入指定银行卡。
- 结局:发现自己被骗后,徐玉玉心急如焚,回家途中晕倒,心脏骤停,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不幸离世,年仅18岁。
犯罪团伙与主要成员
徐玉玉案并非一人所为,而是一个分工明确、跨省作案的电信诈骗团伙,山东省临沂市警方在案发后迅速成立专案组,仅用三天时间就锁定了嫌疑人并展开抓捕。
以下是该案的主要犯罪成员及其最终判决结果:
陈文辉(主犯)
- 角色:犯罪团伙的组织者、领导者。
- 主要罪行:
- 负责购买个人信息,建立诈骗“话术”剧本。
- 直接或间接指挥整个诈骗流程。
- 是骗取徐玉玉9900元款项的直接责任人。
- 指使同伙在徐玉玉发现被骗后,继续用“退款”等借口骚扰她,加剧了她的心理压力。
- 判决结果:2025年7月19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诈骗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判处陈文辉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郑贤聪(主犯)
- 角色:陈文辉的同伙,负责提供银行卡、取款等“技术支持”。
- 主要罪行:为诈骗团伙提供作案工具,并参与分赃。
- 判决结果:以诈骗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郑贤聪 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黄进春(主犯)
- 角色:负责取款。
- 主要罪行:在ATM机上取走了徐玉玉被骗的9900元。
- 判决结果:以诈骗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黄进春 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陈宝生(主犯)
- 角色:负责取款。
- 主要罪行:与黄进春一同参与取款。
- 判决结果:以诈骗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陈宝生 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刘壮(主犯)
- 角色:负责取款。
- 主要罪行:参与取款。
- 判决结果:以诈骗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刘壮 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熊超(从犯)
- 角色:负责提供个人信息。
- 主要罪行:向陈文辉团伙出售了包括徐玉玉在内的大量学生个人信息。
- 判决结果: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熊超 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潘金磊(从犯)
- 角色:提供个人信息。
- 主要罪行:与熊超一同出售学生个人信息。
- 判决结果: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潘金磊 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案件的影响与深远意义
徐玉玉的悲剧不仅仅是一个个案,它像一声警钟,唤醒了全社会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视。
-
推动立法完善:此案发生后,中国加快了打击电信诈骗的立法进程,202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其中明确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独立成罪,并对诈骗罪的处罚进行了加重,这为打击此类犯罪提供了更坚实的法律武器。
-
催生“断卡行动”:徐玉玉案暴露了“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即“黑卡”)是电信诈骗犯罪的关键工具,此案后,国家持续加强对电话卡、银行卡的管理,并在2025年启动了全国性的“断卡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的行为。
-
提高全民防范意识:此案引发了全国范围内对电信诈骗的广泛关注,各大媒体、学校、社区都加强了防诈骗宣传,公众的防范意识显著提高。
-
促进部门联动:案件暴露了公安、通信、银行、教育等部门在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机制上的不足,此后,国家建立了多部门联动的反诈机制,如“国家反诈中心”APP的推广,旨在实现预警、劝阻、打击一体化。
-
司法实践的标杆:该案的快速侦破和严惩,彰显了国家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决心,为后续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徐玉玉是这个悲剧的受害者,而以陈文辉为首的犯罪团伙则是制造这起悲剧的元凶,他们的名字,以及这起案件本身,已经成为中国反电信诈骗斗争中一个不可磨灭的符号。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4016.html发布于 01-31
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宁波恒顺财经知识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