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立案标准具体金额是多少?
需要明确的是,中国的立案标准主要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简称“两高”)联合发布司法解释,而公安机关则依据这些司法解释并结合自身办案实践来执行,我们通常所说的“立案标准”就是指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具体数额和情节。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分为两大类:数额标准和情节标准,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核心立案标准(数额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诈骗罪的立案数额标准分为三个档次:
“数额较大”(起点标准)
- 金额: 3000元至1万元以上。
- 法律后果: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 重要说明:
- 这是一个全国性的指导标准。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举例:
- 在经济发达的北京市、上海市,立案标准通常是5000元起。
- 在经济相对欠发达的西部地区或部分省份,立案标准可能是3000元或4000元起。
- 具体数额要以案发地的规定为准。
“数额巨大”(加重标准)
- 金额: 3万元至10万元以上。
- 法律后果: 达到这个数额,量刑会加重,基准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特别加重标准)
- 金额: 50万元以上。
- 法律后果: 达到这个数额,量刑会进一步加重,基准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立案标准(情节标准)
即使诈骗金额没有达到上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如果存在严重情节,公安机关也应当立案,这体现了“数额+情节”的综合评价原则。
根据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定罪处罚,即应当立案:
-
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这是指电信网络诈骗的典型特征,即使单个受害人被骗金额不高,但因为其针对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社会危害性大,所以只要行为发生,就可能构成犯罪,实践中,只要能证明其诈骗行为模式(如使用诈骗话术、发送诈骗链接等),即使总金额未到3000元,也可能立案。
-
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这些款项具有特殊用途和重要意义,诈骗这类款项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大,立案门槛会大大降低。
-
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与上一条类似,利用了人们的善心,社会影响极坏。
-
诈骗残疾人、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残疾人、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扶养人、监护人的财物,用于扶养、监护的。
针对弱势群体实施诈骗,主观恶性更深,法律会予以严惩。
-
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行为直接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即使金额不大,也应以犯罪论处。
数额”和“情节”的计算问题
- 累计计算: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行为人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减少基准刑,甚至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但如果多次诈骗,诈骗数额应累计计算。
- 共同犯罪: 多人共同实施诈骗的,诈骗数额按照共同犯罪的总额计算。
- 单位犯罪: 单位实施诈骗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数额标准定罪处罚。
总结与实务建议
| 立案标准 | 具体条件 | 法律后果 |
|---|---|---|
| 数额标准 | 达到“数额较大”起点(通常为3000-10000元,以地方规定为准) | 必须立案 |
| 情节标准 | 虽未达到数额标准,但具有严重情节(如电信诈骗、骗救灾款、针对弱势群体、造成严重后果等) | 必须立案 |
给受害者的建议:
- 立即报警: 一旦发现自己被骗,不要犹豫,第一时间拨打110或前往最近的派出所报案,报案越早,公安机关越有可能及时冻结、止付涉案资金,追回损失的可能性越大。
- 保存证据: 务必保存好所有与诈骗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 聊天记录(微信、QQ等)
- 通话记录、短信
- 转账凭证(银行流水、支付宝/微信转账截图)
- 对方的账号信息(手机号、微信号、银行卡号、网站链接等)
- 诈骗过程的录音、录像
- 清晰陈述: 向警方报案时,尽量清晰地陈述被骗的经过,包括时间、地点、人物、方式、金额等关键信息。
- 调整心态: 诈骗案件侦破难度大,追赃挽损并非易事,报案后也要调整好心态,积极配合警方调查。
只要诈骗行为满足了法定的数额标准或情节标准,公安机关就负有立案侦查的法定职责。
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2778.html发布于 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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