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99ANYc3cd6

经济法律关系特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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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律关系特征有哪些?摘要: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形成的、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它是法律关系的一种,但因其调整对象的特殊性,而具有自...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形成的、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它是法律关系的一种,但因其调整对象的特殊性,而具有自己鲜明的特征。

经济法律关系特征有哪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经济法律关系主要具有以下五个核心特征:


国家意志性

这是经济法律关系最根本、最首要的特征。

  • 含义: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并非仅取决于当事人的个人意志,而是必须以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规范为前提,当事人的意志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挥作用,并且不能与国家意志相抵触。
  • 体现
    • 法定性: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权利和义务)、客体都由经济法律明确规定,哪些主体可以参与政府采购(主体),采购方有哪些权利、供应商有哪些义务(内容),采购标的物需要符合什么标准(客体),都由《政府采购法》等法律预先设定。
    • 强制性:国家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会通过强制性规范来干预和协调经济活动,当事人一旦进入特定的经济领域,就必须接受这种管理,企业必须依法纳税,这是其作为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商免除。
  • 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民事法律关系强调“意思自治”,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自由约定权利义务,而经济法律关系则更多地体现了国家对经济的“适度干预”,当事人的自由是受到法律严格限制的。

内容的经济性

经济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是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其直接目的和后果都是经济利益。

  • 含义:经济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直接与财产、经济利益、生产经营活动等紧密相关,设立、变更或终止这种关系,最终都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
  • 体现
    • 权利的经济性:权利的实现通常能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专利权人通过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获得许可费,这是一种经济权利。
    • 义务的经济性:义务的履行往往要求付出经济成本,纳税义务人需要缴纳货币税款,企业需要支付员工工资。
    • 客体的经济性: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如物(生产资料、产品)、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工作的行为)、智力成果(商标、技术秘密)等,都具有经济价值。
  • 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侧重于行政权力的行使和行政相对人的服从,其目的主要是维护公共秩序,而非直接创造或分配经济利益。

主体的特定性与广泛性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既包括国家这类特殊主体,也包括各类市场主体,范围非常广泛。

经济法律关系特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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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体的特定性:并非所有法律主体都能随意成为任何一种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主体资格的取得必须符合经济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从事金融业务必须获得相应的金融牌照,成为证券公司必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
  • 主体的广泛性: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类型非常多样,涵盖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几乎所有参与者,主要包括:
    • 国家机关:特别是承担经济管理职能的机关,如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它们既是管理者,有时也是参与者(如作为采购方)。
    • 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是最主要的主体。
    • 其他社会组织:如行业协会、合作社、事业单位等。
    •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 自然人:在特定情况下,如作为消费者、投资者时,也参与经济法律关系。
  • 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而经济法律关系则将“国家”这一特殊主体置于核心地位。

协调与干预的统一性

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协调经济的工具,它体现了国家“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的结合。

  • 含义:国家通过经济法律关系,既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必要的干预和规制(以弥补市场失灵),又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利,为其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这种干预是为了更好地协调经济运行,最终服务于整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 体现
    • 干预性:国家通过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金融监管法等,对市场主体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这体现了国家的干预。
    • 协调性/服务性:国家通过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明确和保护市场主体的契约权利,维护交易安全,这体现了国家对市场秩序的协调和服务。
  • 目的:这种统一性的目的,是克服市场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引导资源配置的优化,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纵向与横向的融合性

经济法律关系是纵向经济管理关系和横向经济协作关系的有机结合体。

  • 纵向经济管理关系: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与市场主体之间,因管理与被管理而发生的、地位不平等的关系,它具有隶属性和命令服从的色彩,税务机关与纳税企业之间的关系。
  • 横向经济协作关系:指市场主体之间,因平等、自愿的交易而产生的、地位平等的关系,它具有协商性和等价有偿的特点,买卖双方签订购销合同的关系。
  • 融合性:在现实经济活动中,这两种关系常常交织在一起,难以截然分开,一个完整的经济法律关系,往往既包含纵向的管理因素,也包含横向的协作因素。
  • 典型例子:政府采购关系。
    • 纵向方面:政府采购活动必须遵守《政府采购法》的强制性规定,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体现了国家对公共资金使用的干预。
    • 横向方面:采购方(政府或其授权机构)与供应商之间通过招标等方式签订采购合同,双方地位平等,遵循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平等的民事交易关系。

特征 核心内涵
国家意志性 关系的建立必须以国家法律为前提,当事人意志受限。 法定性、强制性、国家干预
内容的经济性 权利义务直接指向经济利益,与财产和生产经营相关。 经济利益、财产、成本
主体的特定性与广泛性 主体资格有法定要求,同时类型多样,覆盖面广。 资格准入、国家机关、企业、个人
协调与干预的统一性 既是国家管理经济的工具,也是服务市场经济的手段。 市场失灵、公平竞争、宏观调控
纵向与横向的融合性 管理关系(纵向)与协作关系(横向)相互交织。 管理与被管理、平等交易、公私法融合

这五个特征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经济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如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本质属性,理解这些特征,是正确认识和应用经济法理论的基础。

经济法律关系特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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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2485.html发布于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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