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律关系的要素是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它是税收法律关系的参与者。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两类:
征税主体
- 定义:指享有国家税收征管权力,依法向纳税人征税的国家机关。
- 核心主体:各级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县(区)税务局等。
- 其他主体:在特定情况下,海关也负责征收关税和一些进口环节的税费,因此海关也是征税主体,财政部门在一些特定税种(如耕地占用税)的征收中也可能扮演征税主体的角色。
纳税主体
- 定义: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也称“纳税人”,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主要的另一方。
- 分类:
- 法人:如企业、社会团体、机关事业单位等。
- 自然人:如个人、个体工商户等。
- 相关概念:
- 扣缴义务人:虽不是纳税人,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发放工资的企业有义务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与税务机关之间也形成一种税收法律关系。
- 纳税担保人:为纳税人纳税提供担保的单位和个人,如果纳税人未按时纳税,税务机关有权要求纳税担保人履行纳税义务。
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征税什么”或“纳税什么”。
客体是连接主体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纽带,是税收法律关系的核心。
-
核心客体:货币。
- 绝大多数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都是表现为一定数额的货币,即税款,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其客体都是人民币。
- 这是税收最主要的客体形态。
-
特殊客体:
- 实物: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客体也可以是实物,农业税(现已取消)曾以粮食等实物为征税对象;资源税中的原油、天然气等,在计算税额时其客体也是资源产品本身。
- 行为:某些税种的客体是特定的行为,印花税的客体是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车辆购置税的客体是购置应税车辆的行为。
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货币化的税款,这是其最本质的特征。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它是税收法律关系的实质,体现了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征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
权利:
- 征税权:依法征收税款的权利。
- 税务管理权:包括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等。
- 税务检查权: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应税商品、货物等。
- 强制执行权:对逾期未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如扣押、拍卖其财产以抵缴税款。
- 行政处罚权:对税收违法行为(如偷税、骗税)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权利。
-
义务:
- 依法征税的义务: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征税,不得多征、少征、提前征收或摊派税款。
- 保密义务: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密。
- 提供服务的义务: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宣传税法知识。
- 赔偿义务:如果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给纳税人造成损害,纳税人有权获得赔偿。
纳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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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 知情权:有权了解税收法律、法规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 保密权: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其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密。
- 申请减税、免税、退税权:符合法定条件时,有权申请税收优惠。
- 陈述权、申辩权:在税务机关作出决定前,有权陈述和申辩自己的观点。
- 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有权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 请求国家赔偿权: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损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请求赔偿。
-
义务:
- 依法纳税的义务:这是最基本、最核心的义务,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 接受税务管理的义务:办理税务登记、设置和保管账簿凭证、进行纳税申报等。
- 提供有关信息的义务: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与纳税有关的信息、资料。
- 服从税务检查的义务:依法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
| 要素 | 定义 | |
|---|---|---|
| 主体 | 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 征税主体(税务机关等) 纳税主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 |
| 客体 | 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 货币(税款,最主要形态) 实物、行为(特殊形态) |
这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税收法律关系,明确了这三个要素,就能清晰地理解税收法律关系是如何运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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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2401.html发布于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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