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修改的法律
宪法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 修改时间:2025年3月15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但此次修改的立项和审议工作主要在2025年完成,并于2025年8月3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是2025年最重要的立法修法活动之一。
- 核心修改内容:
- 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是本次修改最核心的变化,此前,只有较大的市、省会市和经济特区才有地方立法权,修改后,所有设区的市(包括地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可以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 完善立法程序:明确了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的编制程序,加强了立法过程中的公众参与,要求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 加强备案审查:加强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备案审查,确保法制统一。
- 明确税收法定原则:规定“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
行政与经济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修改时间:2025年4月24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
- 核心修改内容:
- 建立公共诉讼制度:明确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按日计罚制度:对持续性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按日计罚”,罚款上不封顶,大大提高了违法成本。
- 强化政府责任: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考核,建立离任审计制度。
- 强化信息公开: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必须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引入“查封、扣押”权:赋予环保部门对违法排污设备进行查封和扣押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修改时间:2025年8月31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 核心修改内容:
- 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要求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实现预算的完整性。
- 规范地方政府债务:开堵“后门”,明确地方政府只能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举债,严禁其他任何方式举债。
- 强化预算公开透明:要求经本级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
- 加强人大监督:强化人大对预算审查监督的力度,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修改时间:2025年8月31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 核心修改内容:
-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 推行“黑名单”制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实施严格限制。
- 加大处罚力度:大幅提高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对责任人进行严厉追责。
- 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要求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 修改时间:2025年8月30日通过,但和影响在2025年生效实施。
- 核心修改内容:
- 引入“诚实信用”原则: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的基本原则。
- 明确“驰名商标”不能用于广告宣传:禁止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 增加“声音商标”可注册性:允许将声音申请注册为商标。
- 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罚性赔偿: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权利人请求的数额一到三倍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社会与民商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草案)》
- 相关活动:虽然《环境保护税法》在2025年才正式出台,但其前身是2025年开始研究起草的《环境保护税法(草案)》,202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十二部法律中就包括了环境保护税法草案的研究起草工作,2025年,财政部、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费改税”改革的重要一步,旨在将过去的排污费改为征收环保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修改时间:2025年11月1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 核心修改内容:
- 扩大受案范围:明确将“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延长起诉期限:将直接起诉的期限从原来的3个月延长到6个月。
- 明确“立案登记制”: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解决了“告状无门”的问题。
- 增加跨区域管辖制度: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以减少地方政府干预。
2025年的法律修改呈现出以下几个鲜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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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以《立法法》赋予地方立法权为代表,旨在下放权力,让地方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法规。
- 强化法治,规范政府行为:通过修改《行政诉讼法》、《预算法》等,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约束,推进依法行政。
- 关注民生,保障社会公平:修改《安全生产法》,加强对劳动者生命安全的保护。
- 绿色发展,应对环境挑战:修改《环境保护法》,用最严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体现了国家对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重视。
-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启动《环境保护税法》等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将重要的税收事项纳入法律范畴,是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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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2304.html发布于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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