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中各自诈骗金额如何认定?
以“参与”和“作用”为基础
首先要明确一个核心原则:在共同犯罪中,每个被告人的犯罪金额并非完全独立,而是需要根据其在整个犯罪活动中的地位、作用和参与程度来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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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 简单共同犯罪:所有被告人对犯罪结果有共同的故意,共同实施了犯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以整个犯罪团伙的犯罪总额来认定每个被告人的犯罪金额,这是最常见的情况。
- 复杂共同犯罪(或称集团犯罪、有分工的共同犯罪):团伙成员有明确分工,有人负责提供信息,有人负责拨打诈骗电话,有人负责取款等,这时,每个人的金额认定会更复杂一些,但总额仍然是基础。
不同角色中“各自诈骗金额”的具体认定方法
在一个典型的诈骗团伙中,不同角色的“各自诈骗金额”认定如下:
组织者、领导者、首要分子
- 认定金额:以诈骗犯罪集团(或团伙)的“犯罪总额”来认定。
-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 举例:一个诈骗团伙,总共骗了100万元,即使某个头目只参与了其中10万元的策划,但他作为首要分子,其个人犯罪金额也应认定为100万元,因为他对整个团伙的犯罪活动负责。
主犯
- 认定金额:同样以“犯罪总额”为主要认定依据。
- 法律依据:对于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 举例:在一个诈骗小组中,A是组长,负责指挥和分配任务;B是骨干成员,负责具体实施诈骗,该小组总共骗了50万元,A和B都是主犯,A的犯罪金额是50万元,B的犯罪金额也应当是50万元,因为B是主要执行者,对这50万元的产生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从犯
- 认定金额:这是认定最复杂的情况,需要根据其具体参与的犯罪金额来认定。
- 法律依据:对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其犯罪金额通常不等于总额。
- 具体认定方法:
- 直接参与部分:如果从犯明确参与了某几起诈骗,并能查清这几起的金额,那么就以这几起的金额为其犯罪数额。
- 按比例或分工认定:如果从犯负责整个诈骗流程中的某一环节(如专门负责取款、提供银行卡等),可以按其经手的金额来认定,或者,如果无法分清具体参与了哪几起,可以根据其在团伙中的地位、作用和获利情况,在总额中认定一个合理的比例。
- “参与”的认定:这里的“参与”不仅指亲手操作,也包括提供帮助,专门负责编写诈骗剧本的人,其犯罪金额就是整个团伙利用该剧本骗取的总金额。
- 举例:
- C是诈骗团伙的“取款手”,他负责将骗来的钱从不同银行卡中取出,整个团伙骗了80万元,C经手取出了其中的70万元,那么C的犯罪金额就应认定为70万元。
- D是诈骗团伙的“话务员”,他负责拨打诈骗电话,经查,他亲自接听并成功骗取了5名受害者,共计15万元,那么D的犯罪金额就是15万元,而不是整个团伙的总金额。
胁从犯
- 认定金额:以其被迫参与的犯罪金额为准。
- 法律依据: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其主观恶性较小,因此只对自己被迫参与的犯罪行为负责。
- 举例:E被犯罪团伙暴力威胁,被迫去取款,他取了10万元,那么E的犯罪金额就是10万元,并且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教唆犯
- 认定金额:以其教唆行为所导致的实际犯罪结果为准。
- 法律依据: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 举例:F劝说G去实施电信诈骗,并提供了方法,G在F的教唆下,成功骗取了8万元,那么F的犯罪金额就是8万元。
特殊情况下的金额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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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遂与未遂:对于已经实际骗取到手的金额,是犯罪既遂,全额计入,对于已经着手实施诈骗,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如被害人警觉、及时报警)而未能骗到手的金额,是犯罪未遂,在计算总金额时,既遂金额和未遂金额应分别计算,但在量刑时可以作为酌情从重或从轻的情节,如果未遂金额巨大,同样可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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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计价问题:在共同犯罪中,一个人的行为导致的同一笔诈骗,不能重复计算给多个共犯,A打电话骗了B 10万元,C负责取款,这笔10万元的金额,是A和C共同完成的,在计算团伙总额时只计一次10万元,但在认定A和C的个人金额时,这10万元都应计入各自的数额(除非他们是从犯且能分清自己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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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单独犯罪与共同犯罪并存:如果一个被告人既参与了共同犯罪,又单独实施了其他诈骗行为,那么他的犯罪金额是共同犯罪部分中其应承担的金额 + 其单独诈骗的金额。
总结表格
| 被告人角色 | 认定基础 | 关键点 |
|---|---|---|
| 首要分子 | 犯罪集团总额 | 对整个集团的所有犯罪活动负责 |
| 主犯 | 参与或指挥的全部犯罪金额 | 通常是团伙总额,除非能明确区分其个人独立部分 |
| 从犯 | 个人实际参与的犯罪金额 | 按其具体行为(如取款、打电话、写剧本)所对应的金额认定,通常小于总额 |
| 胁从犯 | 被迫参与的犯罪金额 | 只对自己被迫实施的部分负责 |
| 教唆犯 | 被教唆者实施的犯罪金额 | 对其教唆行为直接导致的结果负责 |
重要提示: 以上是法律原则和司法实践中的通常做法,但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最终的金额认定需要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并最终由法院根据全案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流水、银行账户、证人证言等)来综合判定,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此类问题,务必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以获得最准确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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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212.html发布于 202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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