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具体指哪个?
根据我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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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关于人民检察院作为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的详细说明:
宪法定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这从根本上确立了人民检察院在国家机构体系中的性质和地位,它不同于行政机关(政府)和审判机关(法院),其核心职能是“法律监督”,即对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进行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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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法律监督的具体体现)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贯穿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各个领域,其主要职责包括:
刑事诉讼监督
这是检察院最传统、最核心的监督领域,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
- 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是否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
- 侦查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例如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等情况。
- 审判监督: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包括对一审、二审、再审以及死刑复核程序的监督,对于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有权提出抗诉。
- 执行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以及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民事诉讼监督
- 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存在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或者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时,可以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
行政诉讼监督
- 对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活动和执行活动进行监督,与民事诉讼监督类似,通过抗诉或检察纠正违法审判和执行行为。
公益诉讼
这是近年来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拓展:
- 民事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如果有关组织不起诉,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行政公益诉讼:在上述领域,如果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检察院可以向该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若其不履职,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成年人检察
- 专门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并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工作,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控告申诉检察
- 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和申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或提请复查。
组织体系
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是独立的,与法院系统相对应,以确保其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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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检察机关,领导全国检察院的工作。
-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省辖市人民检察院
- 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 专门人民检察院:如军事检察院等,负责特定领域的检察工作。
与其他机关的关系
- 与法院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检察院有权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但不能直接干预法院的独立审判权。
- 与公安机关的关系:在刑事案件中,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检察院有权监督公安机关的立案和侦查活动。
- 与监察委员会的关系:这是一个重要的关系,根据《监察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
- 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
- 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 检察院对监察委员会移送的案件有权进行法律监督,例如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可以要求监察委员会说明理由。
人民检察院是宪法明确规定的、我国唯一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它的核心使命是通过行使检察权,监督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确保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其监督范围已从传统的刑事诉讼,全面拓展到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个领域,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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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1661.html发布于 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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