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监督机关具体指哪个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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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为您详细解释一下:
核心地位
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这是《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的,是检察院最根本、最核心的定位。
主要职责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的核心职责是确保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具体职责范围非常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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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监督(刑事检察):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侦查监督:对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 审判监督: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包括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
- 执行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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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监督(民事检察):
- 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
- 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 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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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监督(行政检察):
- 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
- 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 对行政执行活动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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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检察:
这是近年来检察职能的重要拓展,当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如生态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人民检察院可以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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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检察:
专门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并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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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申诉检察:
负责受理、审查和办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和申诉。
组织体系
人民检察院形成了一个自上而下的独立体系,以确保其监督职能的独立性。
-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检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 省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 市级人民检察院:包括设区的市、自治州、地区级人民检察院。
- 县级人民检察院:包括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 专门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等,负责特定领域的检察工作。
与相关机关的关系
- 与人民法院(审判机关)的关系: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检察院负责监督审判活动,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
- 与公安机关(侦查机关)的关系:同样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检察院负责监督侦查活动,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
- 与监察委员会(监察机关)的关系:这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关系,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检察院则对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提起公诉,并对监察调查活动的合法性进行一定的监督。
人民检察院就是国家法律的“守护者”和“监督者”,它通过行使检察权,监督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是否严格遵守法律,确保法律在整个社会得到统一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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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1298.html发布于 202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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