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追诉标准具体是多少?
核心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信用卡诈骗罪的追诉标准主要分为两大类:“数额较大”和“其他严重情节”,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其中任何一类,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进行审判。
核心追诉标准
数额较大
这是最常见、最核心的追诉标准,根据司法解释,有以下三种情形,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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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解释:指使用假卡、或者用假身份证办出来的真卡进行消费、取现等诈骗活动。
- 举例:张某用在网上买来的假信用卡,在商场刷卡购买了价值2万元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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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解释:指使用因超过有效期限、持卡人办理退手续、挂失后失效等原因作废的信用卡。
- 举例:李某捡到一张别人丢弃的过期信用卡,发现卡还没被注销,于是尝试在某POS机上消费,成功刷了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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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 解释: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指非持卡人,未经持卡人同意,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其信用卡,具体包括:
- 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 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 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 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 举例:王某捡到了赵某的钱包,里面有信用卡,王某就用这张卡在ATM机上取了1.5万元现金。
- 解释: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指非持卡人,未经持卡人同意,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其信用卡,具体包括:
其他严重情节
即使没有达到“数额较大”(1万元)的标准,但如果存在以下“其他严重情节”,也应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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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 解释:这是信用卡诈骗罪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 什么是“恶意透支”? 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
- 关键要素: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是主观要件,比如透支后潜逃、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肆意挥霍透支资金、透支后无力偿还却继续透支等。
- 超过限额或期限:比如信用卡额度是5万,你刷了6万;或者最后还款日到了,你没有还。
- 两次有效催收:银行会通过电话、短信、信函等方式催收,催收必须是明确的、有记录的。
- 超过3个月不还:从第二次催收之日起算,超过3个月仍未归还。
- 举例:陈某的信用卡额度为2万元,他一次性刷光了2万元,然后更换了手机号,搬了家,银行联系不上他,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陈某仍未还款,即使总额是2万元,也构成了“恶意透支”,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
- 解释:这是信用卡诈骗罪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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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解释: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指虽然没有达到上述金额,但行为性质恶劣,造成了严重后果。
- 多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屡教不改的。
- 诈骗行为导致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或声誉严重受损的。
- 在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时,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 为信用卡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情节严重的(如制作、销售伪卡工具等)。
- 解释: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指虽然没有达到上述金额,但行为性质恶劣,造成了严重后果。
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除了追诉标准,刑法还规定了更重的量刑档次,对应不同的数额:
| 情节类型 | 数额标准 | 量刑标准 |
|---|---|---|
| 数额较大 | 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 数额巨大 | 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 数额特别巨大 | 100万元以上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注意:对于“恶意透支”的数额,如果持卡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银行催收后,持卡人已归还部分款项,但未全部归还,恶意透支”的数额就是尚未归还的透支本金和利息。
相关法律条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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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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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总结与提醒
- 关键数字:记住1万元这个核心数字,无论是使用伪造/作废/冒用他人信用卡,还是恶意透支,达到1万元就达到了刑事立案追诉的门槛。
- “恶意透支”的特殊性:这是信用卡诈骗罪中最常见的个人犯罪形式,银行只要完成两次有效催收,超过3个月不还,就可能构成犯罪,但这并非绝对,如果能证明自己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因重病、失业等客观原因导致暂时无力偿还,并积极与银行沟通),则可能不构成犯罪。
- 民事与刑事的区别:如果透支金额较小(比如几千元),银行会首先通过民事诉讼或催收手段追讨,这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一旦达到上述刑事追诉标准,性质就从民事纠纷变成了刑事犯罪。
- 切勿以身试法:信用卡消费应当量力而行,按时还款,如果遇到财务困难,应主动与银行协商,寻求分期、延期等解决方案,避免因小失大,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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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11601.html发布于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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