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型基金的投资主体

基金的设立与运作主体(基金的组织架构)契约型基金本身是一个法律上的“空壳”,它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存在和运作依赖于三个核心主体,他们通过一份名为《基金合同》的文件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也是“契约型”名称的由来,这三个主体是:基金管理人角色:基金的“大脑”和日常运营者,是基金的核心,它负责发起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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