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包如何追究法律责任?
下面我将从法律定义、如何认定、谁来追究、如何追究以及法律后果五个方面,为您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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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转包?
要明确“非法转包”与“合法分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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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分包:指总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单位,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向发包方(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 关键点:经发包方同意;分包单位有资质;分包的是非主体工程;总包单位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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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包:指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施工。
- 核心特征:“包工不包料”或“只收管理费,不管理”,承包单位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完全不进行任何管理,纯粹是“甩手掌柜”,从中赚取差价。
如何认定非法转包?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规定,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即可被认定为非法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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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人员: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
- “包工不包料”:合同中约定,承包单位不负责采购主要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只提供少量的辅助材料。
- 不履行管理职责:承包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没有组织图纸会审、没有进行工程分部分项质量验收、没有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没有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等基本管理行为。
- 以分包名义转包:承包单位通过签订“分包”合同,但实际上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自己不进行任何管理。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只要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失去了实际的控制和管理,就极有可能构成非法转包。
谁来追究法律责任?
追究非法转包责任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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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管部门(主要追责方):
-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住建局):这是最主要的查处部门,他们负责对建筑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有权对非法转包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做出行政处罚。
- 交通运输、水利、工业信息等部门:根据其主管的专业工程领域,也拥有相应的查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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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发包方作为合同的一方,如果发现总包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行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如扣除工程款、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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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关:
- 公安机关:如果非法转包行为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重伤或死亡,或者涉及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 人民法院:在民事纠纷中(如工程质量纠纷、农民工讨薪诉讼),法院会首先确认转包合同的无效性,并根据过错程度判决各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如何追究法律责任?(具体措施)
追究责任的方式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 行政责任(由住建等部门追究)
这是最常见的追责方式,针对的是承包单位(转包方)和接受转包的单位(转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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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包单位(转包方)的处罚:
- 责令改正:要求其停止非法转包行为,收回项目管理权。
- 罚款: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这是一个非常严厉的处罚,因为工程合同金额通常巨大。
- 没收违法所得:将其通过非法转包赚取的“管理费”等全部没收。
- 停业整顿: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 资质处罚:
- 降低资质等级。
- 吊销资质证书。
- 市场禁入:在一定期限内甚至终身禁止其在建筑市场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 列入“黑名单”:将其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实施联合惩戒,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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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受转包的单位(转承包方)的处罚:
- 罚款: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资质处罚:同样可以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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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
- 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 注册执业人员(如建造师):将被吊销执业资格证书,且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犯罪的,终身不予注册。
(二) 民事责任(由法院或当事人追究)
- 合同无效:非法转包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自始无效。
- 工程款结算:
- 转承包方实际完成了工程,有权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但发包方可以主张因合同无效而扣除转包方应得的非法利润。
- 法院会根据实际工程量、市场行情等来公平结算工程款。
- 损失赔偿:
- 因非法转包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工期延误等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转包方和转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发包方也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农民工工资支付:这是最常见的问题,如果转承包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发包方(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和转包方需要承担先行垫付的责任。
(三) 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追究)
如果非法转包行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将构成犯罪。
-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串通投标罪:如果转包行为涉及串通投标,也可能构成此罪。
总结与建议
| 追责主体 | 追责对象 | 主要措施 |
|---|---|---|
| 住建等部门 | 转包单位、转承包单位、责任人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降低/吊销资质、列入黑名单、禁入市场 |
| 发包方(甲方) | 总包单位(转包方) | 解除合同、拒付/扣除工程款、追究违约损失 |
| 法院 | 所有相关方 | 确认合同无效、公平结算工程款、判令承担赔偿责任(连带责任) |
| 公安机关 | 直接责任人 | 追究刑事责任(重大责任事故罪等) |
给您的建议:
- 作为发包方:在合同中明确禁止转包条款,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监理,一旦发现苗头立即核查。
- 作为承包方:切勿心存侥幸,试图通过非法转包“轻松”获利,一旦被查处,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的损失远超非法所得,还会严重损害企业信誉,甚至导致企业倒闭。
- 作为农民工或实际施工人:如果遇到非法转包导致工资被拖欠,可以:
- 直接向当地住建部门举报。
-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发包方、转包方、转承包方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支付工资。
国家对非法转包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法律体系也日趋完善,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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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7426.html发布于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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