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金额为何以总收入定?
“诈骗金额”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就是指“诈骗总收入”或“诈骗总额”,即行为人通过诈骗行为实际获取的全部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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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将为您详细解释相关的法律概念和认定标准。
核心概念:诈骗数额
在刑法中,诈骗数额是定罪量刑的核心依据,它直接决定了诈骗罪的成立与否,以及在何种量刑档次内进行处罚。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这里的“数额”指的就是犯罪行为人通过诈骗手段,最终实际获取的财物总价值,这个总价值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诈骗总收入”或“诈骗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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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诈骗金额”(诈骗总收入)
诈骗金额的计算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以实际骗取的财物为准
计算的核心是既遂部分的金额,也就是说,只要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已经将财物(包括金钱、财物、财产性利益等)交给了行为人,或者行为人已经实际控制了该财物,这部分金额就应计入诈骗总额。
不同情形下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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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遂部分:
- 如果被害人已经将钱款转出,行为人已经收到,那么这笔钱就是诈骗金额。
- 如果行为人骗取了财物(如手机、汽车等),则应按照财物的实际价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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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遂部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诈骗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如被识破、被抓获等)未能得逞的,这部分金额属于犯罪未遂。
- 根据司法解释,如果未遂的数额巨大,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通常会与既遂部分一并考虑,或者在量刑时作为从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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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
- 在团伙诈骗中,所有共同犯罪人应对他们参与的或组织、指挥的共同诈骗总额负责,这被称为“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一个小组共骗了100万,即使某个成员只负责其中一个环节,他也要对这100万的总金额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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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态:
- 多次诈骗: 如果行为人多次实施诈骗,每次诈骗金额都应累计计算,以确定最终的诈骗总额。
-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 应当将既遂和未遂的金额分别计算,并根据对应的量刑幅度,以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量刑标准:诈骗金额与刑罚的关系
中国的司法解释(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诈骗金额,将诈骗罪的量刑划分为三个档次:
| 量刑档次 | 诈骗金额标准 | 刑罚 |
|---|---|---|
| 数额较大 | 3千元至1万元以上 | (各地标准可能略有不同,一般以1万元为常见起点)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 数额巨大 | 3万元以上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 数额特别巨大 | 50万元以上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重要提示:
- 地方标准差异: “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由各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在经济发达的北京、上海,可能1万元就达到“数额较大”,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可能需要3万元。
- 其他影响量刑的因素:
- 从重情节: 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会从重处罚。
- 从轻或减轻情节: 如自首、立功、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个关键区别:诈骗金额 vs. 非法所得
虽然“诈骗金额”和“非法所得”经常被混用,但在某些情况下,它们有细微差别:
- 诈骗金额: 指的是犯罪的总标的额,即被害人被骗走的财物总价值,骗了10个人,每人1万,诈骗金额就是10万元。
- 非法所得(赃款赃物): 指的是行为人最终实际获利的金额,诈骗10万元后,行为人花掉了2万元,挥霍了3万元,那么他的非法所得(可用于追缴的)就是剩余的5万元。
在定罪时,看的是“诈骗金额”(总标的额)。 在量刑和追缴时,会考虑“非法所得”(实际获利)。
- 核心定义: “诈骗金额”在法律上通常就是指“诈骗总收入”或“诈骗总额”,即犯罪行为人通过诈骗行为实际获取的全部财物价值。
- 计算原则: 以实际骗取的财物为准,既遂、未遂、多次诈骗、共同犯罪等情况下的金额都需要累计计算。
- 法律意义: 诈骗金额是决定是否构成诈骗罪以及量刑轻重的最核心、最关键的指标。
- 量刑阶梯: 法律根据金额大小,将诈骗罪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量刑档次,对应不同的刑罚。
当您听到“诈骗金额”时,可以理解为就是指整个犯罪活动中,所有被成功骗取的财物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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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718.html发布于 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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