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后补借条,是否仍构成诈骗?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且常见的问题,答案是:这通常仍然构成诈骗罪,而不是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
核心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的本质,我们来详细拆解一下:
核心区别:意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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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民间借贷:
- 意图: 借款人一开始就打算还钱,只是暂时需要资金周转,借条是双方对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合法的确认。
- 行为: “借钱”是真实目的,“写借条”是实现该目的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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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后补写借条:
- 意图: 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归还财物,其真实目的是“非法占有”对方的钱财,补写借条是一个事后补救措施,其目的不是为了确立借贷关系,而是为了掩盖其诈骗的犯罪事实,给犯罪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以便在未来对方追讨时,能够以“民事借贷纠纷”为由进行抗辩,逃避法律责任。
- 行为: “骗钱”是真实目的,“补写借条”是为了掩盖罪行、逃避打击的手段。
为什么补写借条不影响诈骗罪的认定?
司法机关在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时,会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而不仅仅看一张借条:
主观意图(非法占有目的)的判断
这是定罪的关键,法院会通过客观行为来推断行为人当时的主观意图,以下是一些关键的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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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是否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
编造投资项目、伪造文件、冒充他人、以谈恋爱为名等,如果获取钱财的基础就是一个谎言,那么从一开始就不是“借”,而是“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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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的去向和用途?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挥霍: 将骗来的钱用于赌博、吸毒、奢侈消费等,导致无力偿还。
- 携款潜逃: 骗到钱后立即消失或更换联系方式。
- 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将钱用于其他犯罪活动。
- 这些行为都强烈表明行为人没有还款意愿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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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还款能力?
行为人自身是否有稳定的收入、资产?如果其本就负债累累、无业,却还能“借”到大笔钱,其还款能力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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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态度?
在对方发现后,行为人是积极沟通、表示歉意并承诺还款,还是百般抵赖、逃避甚至威胁对方?补写借条这个行为本身,如果发生在对方开始催讨之后,恰恰是“逃避”和“抵赖”的一种表现。
借条的真实性和作用
- 借条是“补写”的,而非“当时”写的: 这本身就说明借贷关系可能不是真实的,正常借贷都是在借款当时或短时间内就出具借条。
- 借条不能掩盖犯罪本质: 一张纸并不能改变行为人当初“非法占有”的意图,它只是一个道具。
- 借条在诈骗案中的作用: 在司法实践中,这张补写的借条反而会成为证明诈骗罪的重要间接证据,它表明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见不得光”的,需要伪造一个民事合同来保护自己。
一个简单的例子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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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A(借贷): 小明因为公司经营周转不开,向朋友小红借款10万元,并承诺半年后归还,小红基于对小明的信任,借了钱,小明拿到钱后投入到公司运营中,半年后,公司盈利,小明按时归还了借款。(这是典型的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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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B(诈骗): 小编(骗子)虚构了一个高回报的“区块链投资项目”,向小红宣传,小红被吸引,投资了10万元,小编拿到钱后,并没有进行任何投资,而是立刻将钱用于个人挥霍,小红发现项目是骗局后,开始催讨小编还钱,小编害怕被追究,于是写了一张10万元的借条给小红,声称“之前是投资,现在改成借款,保证还你”。(这就是典型的诈骗后补写借条,构成诈骗罪)
诈骗后补写借条,非但不能“洗白”其行为,反而会使其诈骗的性质更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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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受害者: 不要因为对方补写了借条就认为事情变成了民事纠纷而放松警惕,这恰恰是对方心虚的表现,你应该立即收集所有证据,包括:
- 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证明款项是如何被“骗”走的)。
- 对方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证据(如虚假的项目宣传材料、伪造的身份信息等)。
- 对方挥霍钱财、逃避责任的证据。
- 这张“补写”的借条本身也是重要证据。
- 果断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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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律: 司法机关会穿透这张借条的形式,审查其背后的真实意图,只要能够证明行为人从始至终都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那么无论有没有借条,或者借条是补写的,都应以诈骗罪论处。
补写借条是诈骗犯罪中常见的一种“障眼法”,改变不了其犯罪的本质。
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563.html发布于 2025-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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