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电信诈骗司法解释如何界定量刑标准?
这里所说的“最新”,主要是指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二)》(以下简称《解释二》),该解释于2025年9月25日正式施行,是对2025年《解释(一)》的补充和更新,针对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了更具针对性的规定。
以下是《解释二》的核心内容和要点解读:
总体目标与原则
《解释二》的核心目标是:
- 全链条打击:不仅严惩诈骗分子,也严厉惩处上下游关联犯罪,如提供个人信息、技术开发、推广引流、转账洗钱等环节的犯罪分子。
- 从严惩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的电信诈骗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惩处,提高犯罪成本。
- 精准打击:针对“AI换脸/换声”、虚假投资理财、虚假贷款等新型、高发骗局,明确入罪标准和量刑情节。
解读
(一)明确“电信网络诈骗”的定义和范围
《解释二》进一步明确了电信网络诈骗的外延,将其与关联犯罪紧密联系,只要为诈骗活动提供了帮助,就可能构成共犯或关联犯罪,实现了“一个案子,全链条打击”。
(二)大幅提高“数额”和“情节”的入罪门槛(并处罚金)
这是《解释二》最受关注的一点,它显著提高了构成诈骗罪的起点标准,体现了对小额诈骗行为的审慎和对严重犯罪的精准打击。
| 项目 | 2025年《解释(一)》标准 | 2025年《解释(二)》标准 | 变化解读 |
|---|---|---|---|
| 数额较大(入罪起点) | 3000元以上 | 3000元至1万元以上(各省可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标准) | 提高了入罪门槛,避免将小额诈骗行为一律入罪,更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
| 数额巨大 | 3万元以上 | 10万元以上 | 明确了“数额巨大”的标准,为严厉打击大额诈骗提供依据。 |
| 数额特别巨大 | 50万元以上 | 50万元以上 | 维持了原有标准,重点打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犯罪。 |
| 其他严重情节 | 致使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增加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等量化标准。 | 使“情节严重”的认定更加客观、可操作,便于司法实践。 |
注意:达到上述标准,同时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强调了经济制裁的重要性。
(三)严惩“技术支持”和“帮助”行为
这是《解释二》的一大亮点,专门针对为诈骗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的“黑灰产”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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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技术支持”的入罪标准:
- 提供程序、工具:为诈骗分子提供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支持、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违法所得达到5000元以上,或造成被骗资金20万元以上,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即可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或诈骗罪共犯。
- AI换脸/换声:明确利用AI技术生成虚假音视频,用于实施诈骗,达到上述标准的,同样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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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跑分平台”和“水房”: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跑分”平台:为诈骗、赌博等犯罪提供资金转移服务的平台运营者、推广者、参与者,如果明知是犯罪所得而提供转账、取现等服务,达到一定金额,将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 “水房”:专门负责洗钱的窝点,组织者和主要参与者将面临重罚。
(四)打击新型、高发骗局
《解释二》针对当前流行的骗局类型,明确了具体打击方向:
- 虚假投资理财:以“高回报”、“稳赚不赔”为诱饵,诱导受害者在虚假平台投资,骗取资金,对此类骗局的组织者、推广者、平台运营者,将严惩不贷。
- 虚假贷款:以“无抵押、低利息、秒到账”为噱头,诱导受害人先缴纳“保证金”、“手续费”,然后消失,明确了此类行为的诈骗性质。
- 虚假购物/服务: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商品或服务信息,诱骗受害人付款后不发货或提供劣质服务,达到一定数额即构成诈骗。
(五)惩治重点对象,体现“宽严相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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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惩处对象:
- 职业犯罪分子:多次、大量实施电信诈骗的惯犯。
- 集团犯罪首要分子: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 造成严重后果者:导致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重大财产损失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 针对特殊群体:针对老年人、在校学生、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实施诈骗的。
- 利用新技术:利用人工智能、虚拟货币、区块链等新技术实施诈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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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宽处理情节:
- 初犯、偶犯:对于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且具有初犯、偶犯、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等情节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适用缓刑或非监禁刑,这体现了分化瓦解犯罪分子的策略。
对普通人的重要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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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警惕,守住底线:
- “天上不会掉馅饼”:所有“高回报、零风险”的投资都是骗局。
- “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接到陌生电话、短信、网络信息,尤其是涉及金钱的,务必多方核实。
- 保护个人信息: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验证码、密码等核心信息绝不透露给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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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新型技术诈骗:
- AI换脸/换声:如果接到亲友、领导通过视频或电话借钱、转账的要求,务必通过其他渠道(如当面、原号码)再次核实,谨防声音、视频被伪造。
- 虚假公检法: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网络要求你转账到“安全账户”,更不会在办案前通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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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诈骗,立即行动:
- 第一时间报警:拨打110或前往就近派出所报案。
- 保存证据:保留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对方账号信息、诈骗短信/电话截图等。
- 联系银行:立即联系银行或支付平台,尝试冻结对方账户,为追回资金争取时间。
最新的电信网络诈骗司法解释(解释二)是一个“组合拳”,它提高了小额诈骗的入罪门槛,实现了精准打击;对为诈骗提供技术、资金、推广等帮助的“黑灰产”人员,大幅降低了入罪标准,实现了全链条、无死角的打击,这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也彰显了司法机关对电信网络诈骗“零容忍”的坚定决心。
对于普通人而言,了解这些新规,最重要的不是记住数字,而是要深刻理解其背后的精神:任何为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这也警示我们,要远离“跑分”、出租出借银行卡/电话卡等“轻松赚钱”的陷阱,不做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5426.html发布于 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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