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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员名单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99ANYc3cd6 02-06 2
失信人员名单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摘要: 中国法律体系中有两个主要的“失信名单”,但它们性质、适用法律和后果完全不同,很多人会将它们混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老赖”名单,由人民法院(法院)设立和管理,主要针对有能力履行...

中国法律体系中有两个主要的“失信名单”,但它们性质、适用法律和后果完全不同,很多人会将它们混淆。

  1.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老赖”名单,由人民法院(法院)设立和管理,主要针对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当事人。
  2.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由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如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等)设立和管理,主要针对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或个人。

下面,我们将分别对这两个名单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俗称“老赖”名单)

这是社会关注度最高的“失信名单”,其核心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2年修订,后经多次修正)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法释〔2025〕7号,这是最核心、最直接的司法解释)

纳入条件(谁会被列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即败诉后需要履行义务的一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
  •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即被执行人未按规定向法院报告其财产情况)。
  • 违反限制消费令(法院已发出限制其高消费的命令,但被执行人违反了)。
  •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核心要点:被列入名单的前提是“有能力履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不会轻易将其列入失信名单。

法律后果(被列入后有什么影响?)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后果是全方位、多领域的“联合惩戒”,旨在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 高消费限制

    • 乘坐飞机、高铁(G字头动车)的二等以上座位。
    •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 旅游、度假。
    •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 金融活动受限

    • 限制贷款、融资:几乎无法从任何银行或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信用卡。
    • 限制发行债券:无法在资本市场融资。
  • 任职资格限制

    • 不得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已担任的,要求其相关单位依法予以免除。
  • 行业准入限制

    在参与政府招标、土地拍卖、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或禁止。

  • 社会信誉受损

    • 信息向全社会公开,任何人都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平台查询。
    • 可能影响其就业、商业合作等。

纳入和退出程序

  • 纳入程序:由执行法院决定,无需经过被执行人同意,法院会作出决定,并将信息录入征信系统。
  • 退出程序(如何移出名单)
    1. 全部履行: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其信息从名单中删除。
    2. 达成和解并履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法院可以决定暂不将其信息录入名单,或已经录入的予以删除。
    3. 纠正错误行为:已纠正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等失信行为,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
    4. 终结执行:案件依法终结执行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这个名单范围更广,由不同领域的行政部门根据各自领域的法律设立。

设立依据

这是一个体系化的规定,没有一部统一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法》,而是分散在各个领域的法律法规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市场监管领域)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市场监管领域)
  •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 (税务领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实施条例 (海关领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领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领域)
  • 等等。

纳入条件(谁会被列入?)

每个领域有自己的标准,但通常针对的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行为。

举例说明

  • 市场监管领域: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提交虚假年报等严重违法行为。
  • 税务领域: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等。
  • 海关领域:走私、骗取海关监管证件、非法从事进出境活动等。
  • 食品安全领域:生产经营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年内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等。

法律后果(被列入后有什么影响?)

后果同样是联合惩戒,但侧重点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所不同。

  • 市场准入和从业资格限制:在一定期限内或永久性地禁止从事相关行业,或者担任相关企业的负责人。
  • 行政许可限制:在申请行政许可时,相关行政机关会将其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可能直接不予批准。
  • 评优评先限制:不得参加政府评优、评先,不得授予荣誉称号。
  • 融资信贷限制:金融机构会对其提高贷款利率、降低授信额度,甚至拒绝提供金融服务。
  • 政府采购和政府资金支持限制: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享受政府补贴、扶持政策。
  • 公共资源交易限制: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纳入和退出程序

  • 纳入程序:由相应的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决定,并进行公示。
  • 退出程序
    1. 主动纠正并修复:纠正了失信行为,消除了不良影响,并符合相关修复条件。
    2. 规定期限届满:部分领域的失信名单是有期限的,期限届满后自动移出。
    3. 作出决定机关决定移出:原认定机关审查后,认为不再符合列入条件,可以决定将其移出。

总结与对比

特征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老赖名单)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设立主体 人民法院 各级行政管理部门 (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等)
核心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各部门领域的专门法律法规
针对对象 被执行人 (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人) 市场主体或个人 (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严重违法失信)
核心原因 司法程序中的不诚信 行政管理中的不诚信
主要后果 联合惩戒,侧重限制高消费和金融活动 联合惩戒,侧重限制市场准入和从业资格
查询平台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各部门官方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

重要提示: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不幸被列入其中任何一个名单,首先应明确是哪个名单,由哪个机关作出,应积极与该机关沟通,了解具体原因和解决途径,最根本的解决办法是履行法定义务(如偿还债务、纠正违法行为等),一旦义务履行完毕,通常就可以从名单中移出,从而消除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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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4623.html发布于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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