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夫妻是否受法律保护?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且常见的问题。“事实夫妻”在法律上通常不被承认为夫妻关系,因此不直接受《民法典》中“夫妻”相关条款的保护。
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所有权益都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会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其他途径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详细解释:
为什么“事实夫妻”不受《民法典》的直接保护?
中国的法律实行的是婚姻登记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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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只有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才在法律上成为合法夫妻,享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如:
- 相互继承权:配偶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为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扶养义务: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扶养义务。
- 夫妻间的家事代理权: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夫妻一方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事实夫妻”(或称“同居关系”),指的是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由于没有进行法律登记,他们之间不具备上述法定的夫妻身份关系。
虽然不是夫妻,但哪些权益仍然受法律保护?
尽管没有夫妻名分,但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子女等问题,法律有明确规定进行保护。
财产方面:按“共有”处理,而非“夫妻共同所有”
这是最核心的区别,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不适用《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而是适用一般共有”或“按份共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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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割的财产:
-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两人一起开公司赚的钱,或者一起打工攒下的存款,可以认定为共有财产。
- 共同购置的财产:一起买的房子、车子、家具等。
- 共同投资:一起购买的股票、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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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割?
- 有协议的,按协议分割:这是最优先的原则,如果同居前或同居期间有书面协议约定财产归属,按协议执行。
- 没有协议的,由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贡献(资金、劳务、时间等)来分割,通常是按份共有,而不是平均共有(除非贡献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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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产:
- 一方在同居前拥有的财产。
- 一方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子女方面:权利义务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
这是法律保护最充分的一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 抚养权: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分手时,由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
- 抚养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必须支付抚养费,数额和方式参照婚生子女的标准。
- 继承权: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债务方面: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分
- 共同债务:为了同居期间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如开小店)所负的债务,或者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 个人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且未用于同居共同生活的债务(如个人赌博、为他人担保等),属于个人债务,由其个人承担。
特殊情况:“事实婚姻”的承认(现已非常罕见)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历史上存在“事实婚姻”的概念,即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如达到法定婚龄、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但未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在1994年2月1日之前,这种情况会被法律承认为“事实婚姻”,具有与登记婚姻同等的法律效力。
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来,中国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 此后,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无论共同生活多久,都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
总结与建议
| 项目 | 合法夫妻 | 事实夫妻(同居关系) |
|---|---|---|
| 法律关系 | 受《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直接保护 | 不构成婚姻关系,不受该编直接保护 |
| 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制(法定共有,推定平等) | 一般共有/按份共有(根据贡献分割,有约定按约定) |
| 继承权 | 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 没有法定继承权,但可通过遗嘱继承 |
| 子女 | 婚生子女,权利义务明确 | 非婚生子女,权利义务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 |
| 扶养义务 | 法定的夫妻间扶养义务 | 无法定扶养义务,但有道德上的责任 |
给“事实夫妻”的建议:
- 明确财产约定:如果决定长期共同生活,最好签订一份书面的《同居协议》,明确约定同居期间的收入归属、财产购置、债务承担以及分手后的财产分割方式,这可以避免日后产生巨大纠纷。
- 保留证据:保留能证明共同生活、共同出资、共同劳动的证据,如银行流水、转账记录、购房合同、证人证言等,以备在分割财产时使用。
- 妥善处理子女问题:对于子女,要尽到抚养、教育的责任,如果分手,务必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 尽早登记结婚:如果双方感情稳定,希望获得法律最全面的保护,最稳妥的方式还是去办理结婚登记,这是确立夫妻关系、保障彼此权利最根本的法律途径。
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4502.html发布于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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