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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诈骗罪最新案例有何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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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诈骗罪最新案例有何新特点?摘要: “货款诈骗”在刑法上最准确的罪名是“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普通诈骗罪:如果行为没有利用“合同”这...

“货款诈骗”在刑法上最准确的罪名是“合同诈骗罪”

货款诈骗罪最新案例有何新特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合同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 普通诈骗罪:如果行为没有利用“合同”这一载体,而是通过其他方式(如虚假销售、冒充身份等)骗取货款,则可能构成普通诈骗罪。

在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以“收了货款不发货”或“以假乱真”为目的的货款诈骗案件,最终都以合同诈骗罪定罪,以下我将结合最新的司法政策和典型案例,为您解读。


最新司法政策与趋势

在讨论具体案例前,了解最新的司法指导精神非常重要,这决定了法院如何定性和量刑。

  1. 严厉打击,特别是针对涉疫和涉民生领域

    • 背景:新冠疫情后,经济复苏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利用防疫物资、民生项目等进行合同诈骗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多次强调,要依法严惩此类犯罪,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 体现:对于在口罩、消毒液、防护服等防疫物资销售,或粮食、种子等农资产品采购中实施的合同诈骗,通常会从重处罚。
  2. 严格区分合同诈骗与经济纠纷

    • 核心问题:这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同样是“收钱不发货”,是构成犯罪还是普通的民事违约?
    • 区分关键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还是“暂时无力履行”。
    • 最新裁判思路:法院会综合考察以下因素来判断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 履约能力: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是否有实际履约能力?(如是否有库存、资金、生产能力)
      • 履约行为:签订合同后,是否为履行合同做实际努力?(如是否积极采购原料、联系物流、与对方沟通)
      • 对标的物的处置:收到货款后,是否将资金用于挥霍、偿还债务、赌博、投资高风险项目等,而非用于合同约定的事项。
      • 事后态度:在对方催款时,是否隐匿、逃避,或以虚假理由搪塞,是否有积极沟通解决问题的意愿。
      • 是否有履约的真实意愿:是否以签订合同为幌子,根本没有打算交付真实货物。
  3.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的打击重点

    • 趋势:随着电子商务和社交媒体的发展,利用网络平台(如微信、抖音、淘宝等)开设虚假店铺、发布虚假信息进行合同诈骗的案件高发。
    • 打击重点:不仅追究直接诈骗者的刑事责任,对于为诈骗提供技术支持、支付结算、广告推广等帮助的“黑灰产”团伙,也会一并打击。

最新典型案例解析

以下案例均为根据公开裁判文书和新闻报道整理的、具有代表性的“货款诈骗”案例。

利用疫情,诈骗防疫物资款(涉疫从重典型)

  • 案情简介:2025年疫情期间,被告人张某、李某二人明知自己没有货源和资质,却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大量现货口罩”的虚假信息,多家公司联系后,二人以“预付定金”为由,骗取被害人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收款后,二人将大部分款项用于网络赌博和个人挥霍,后失联。
  •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其利用疫情特殊时期,诈骗防疫物资款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判处张某、李某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并处罚金。
  • 案例启示:在特殊时期(如疫情、自然灾害),利用民众的迫切需求进行诈骗,会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开设“空壳公司”,专门签订虚假合同(职业诈骗典型)

  • 案情简介:被告人王某、赵某等人,注册成立了一家空壳贸易公司,他们通过广撒网的方式,联系多家建材供应商,谎称有大型工程项目需要采购大量钢材,在签订采购合同并收取“预付款”或“定金”后,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将骗来的资金用于个人消费、偿还其他债务等,短短半年内,累计诈骗金额达500余万元。
  • 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该犯罪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主犯王某、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其余成员也分别获刑。
  • 案例启示:对于企业而言,在与新客户,特别是资金需求量大的客户合作时,必须进行严格的背景调查(如工商信息、涉诉情况、信用报告等),警惕那些没有实际经营痕迹的“皮包公司”。

电商平台“刷单”后不发货,构成合同诈骗(网络诈骗典型)

  • 案情简介:被告人陈某在淘宝上经营一家服装店,为获取非法利益,陈某通过社交媒体发布信息,以“超低价”吸引大量顾客下单,并承诺“秒发”,顾客付款后,陈某既不发货,也不退款,而是将货款据为己有,通过这种方式,他累计诈骗了全国各地的200余名被害人,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
  •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网络上利用签订购物合同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而非普通的民事违约,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 案例启示:此案明确了,在电商平台,即使没有线下“纸质合同”,电子订单、聊天记录等同样可以作为“合同”的证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钱不发货,就可能构成犯罪,而非简单的“差评”或“退款”问题。

冒充“军代处”采购,诈骗巨额货款(身份冒充典型)

  • 案情简介:被告人吴某通过伪造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驻XX地区代表处”的印章和文件,以“部队采购”的名义,与多家供应商联系,谎称需要采购一批军用帐篷,他伪造采购流程,要求供应商先发货,后“走拨款流程”,供应商发货后,吴某签收货物并变卖,所得款项挥霍一空,涉案金额高达800余万元。
  • 法院判决: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签订合同骗取财物,其行为既构成合同诈骗罪,又构成招摇撞骗罪,法院以合同诈骗罪这一重罪进行处罚,判处吴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案例启示:对于大宗采购,尤其是涉及政府部门、军队等单位的,供应商必须核实对方身份的真实性,警惕那些流程“不正规”、要求“先发货后付款”且缺乏担保的交易。

如何防范货款诈骗(给企业和个人的建议)

  1. 事前审查(尽职调查)

    • 核实对方身份:查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授权委托书等。
    • 考察履约能力:查看对方的经营场所、库存、过往业绩、银行流水等。
    • 利用第三方工具: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平台查询企业信用、涉诉、失信等信息。
  2. 事中规范

    • 签订规范合同:合同条款要清晰,明确交货时间、地点、方式、验收标准、付款条件、违约责任等。
    • 采用安全支付方式:尽量采用“款到发货”或“银行承兑汇票”等安全方式,对于大额交易,可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预付一部分定金,但定金不宜过高。
    • 保留完整证据:保留好合同、订单、发票、付款凭证、沟通记录(邮件、微信、录音等)。
  3. 事后及时处理

    • 定期对账:定期与客户对账,及时发现异常。
    • 果断采取行动:一旦发现对方有违约迹象或存在诈骗嫌疑,应立即停止供货,并发出催款函,尽快咨询律师,考虑通过诉讼或报案等方式维权。
    • 立即报案:如果确认被骗,不要犹豫,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所有证据材料,时间越早,追回损失的可能性越大。

最新的司法实践表明,国家对于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法院在审理时,会深入剖析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企业和个人在商业活动中,必须增强法律风险意识,做到“事前预防、事中规范、事后果断”,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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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4457.html发布于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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