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起诉书关键要素有哪些?
起诉书(在检察院阶段称为“起诉书”,在法院阶段称为“刑事起诉书”)是代表国家(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其核心在于用证据和事实,清晰、准确、完整地指控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以下我将为您详细拆解一份电信诈骗起诉书的结构、核心内容、撰写要点,并提供一个简化的模板供您理解其框架。这绝不能替代专业律师的工作。
第一部分:起诉书的核心构成要素
一份合格的电信诈骗起诉书,必须包含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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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
- 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 案号: (XXXX)X检刑诉XX号
- 被告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户籍地址、现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如拘留、逮捕的时间、机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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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和案件来源: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案由: 电信网络诈骗罪(或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 案件来源: 清晰说明案件是如何被发现的。
- “本案由XX市公安局XX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XXX涉嫌诈骗罪,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 如果是被害人报案,则写:“本案由被害人XXX于XXXX年XX月XX日报案至XX市公安局XX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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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事实和证据(核心部分):
- 事实: 这是起诉书的灵魂,必须按照时间顺序,客观、完整地叙述犯罪事实。
- 犯罪预备阶段: 被告人是如何接触到“上家”的?是通过网络招聘、熟人介绍还是其他渠道?其分工是什么(如提供银行卡、拨打诈骗电话、负责取款等)?
- 犯罪实施阶段: 这是关键!
- 诈骗手段: 具体描述使用了什么骗局?(如“冒充客服退款”、“冒充公检法”、“杀猪盘”、“刷单返利”等)。
- 诈骗话术: 详细记录被告人或其同伙使用的诈骗话术、沟通内容(如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的摘要)。
- 诈骗工具: 使用了哪些工具?(如GOIP、VoIP设备、虚假App、钓鱼网站、购买来的公民个人信息等)。
- 犯罪过程: 被告人如何与被害人接触,如何一步步引诱被害人转账。
- 犯罪结果:
- 直接结果: 被害人具体被骗了多少钱?何时、通过何种方式(银行转账、第三方支付平台)将钱款转到了哪个账户?
- 间接结果: 赃款流向如何?被告人是否分得赃款?分了多少?
- 证据: 列举所有证明上述事实的证据。
- 书证: 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通话记录、聊天记录截图、扣押的银行卡、手机、电脑等。
- 证人证言: 被害人陈述、同案犯的供述、证人(如房东、银行工作人员)的证言。
-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被告人对犯罪事实的承认和辩解。
- 鉴定意见: 电子数据鉴定(如恢复聊天记录)、司法会计鉴定(对赃款的流向进行审计)。
- 勘验、检查笔录: 对作案现场、扣押物品的勘验记录。
- 事实: 这是起诉书的灵魂,必须按照时间顺序,客观、完整地叙述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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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的理由和依据:
- 定性: 明确指出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哪一条款。
“被告人X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量刑情节: 分析是否存在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 从重情节: 如诈骗集团首要分子、诈骗救灾抢险款、造成被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多次诈骗等。
- 从轻情节: 如自首、立功、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
- 定性: 明确指出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哪一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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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决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明确检察院的诉讼请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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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部:
- 此致:XX市XX区人民法院
- 检察院名称(盖章)
- 检察官姓名(或检察员姓名)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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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
- 被告人现羁押处所。
- 案卷材料和证据的目录、份数。
- 证人名单、证人名单。
- 有关涉案款物的情况。
第二部分:电信诈骗案件起诉书的撰写要点与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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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链的完整性: 这是起诉的生命线,必须形成闭环。
- “人”的锁定: 如何证明被告人就是实施诈骗的人?(通过手机号、微信号、银行卡号、人脸识别、同案犯指认等)。
- “事”的还原: 通话记录、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能否相互印证,完整地还原整个诈骗过程?
- “赃款”的流向: 赃款从被害人账户流出,经过几级账户,最终到了被告人手中?每一级账户的持有人是否都已查明?这是定罪和追赃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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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数额的认定:
- 起诉书中必须明确指控的犯罪数额,这个数额是确定量刑幅度的核心。
- 既要计算已成功骗取的数额(既遂),也要计算已经着手但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骗取的数额(未遂)。
- 对于共同犯罪,要根据各被告人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其个人参与或负责的犯罪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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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的责任划分:
- 如果是团伙作案,必须清晰区分主犯、从犯、胁从犯。
- 主犯: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 从犯: 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在起诉书中,要写明每个被告人在犯罪团伙中的具体角色和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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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准确:
- 是定“诈骗罪”还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或者是其他关联罪名(如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这需要根据被告人的主观明知和客观行为来综合判断,仅仅是出租、出售银行卡,且对上游犯罪不知情,可能定“帮信罪”;如果深度参与诈骗环节,则定“诈骗罪”。
第三部分:简化模板(仅用于理解结构)
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XXXX)X检刑诉XX号
被告人:张三,男,1990年1月1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因涉嫌诈骗罪,于XXXX年XX月XX日被XX市公安局XX分局刑事拘留,同年XX月XX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该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XX市看守所。
本案由XX市公安局XX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三涉嫌诈骗罪,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依法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XXXX年X月至X月间,被告人张三在“上家”李四(另案处理)的指使下,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使用自己实名办理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尾号XXXX)及配套手机卡,为诈骗活动提供资金结算帮助。
期间,被害人王五被他人以“冒充客服退款”的方式实施诈骗,按照对方指示,于XXXX年X月X日通过支付宝向被告人张三上述银行账户转账人民币50,000元,该笔赃款转入后,被张三立即通过ATM机取现或转账转移,并从中分得赃款5,00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 书证:被告人张三的户籍信息、银行卡开户资料、银行流水交易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扣押决定书及清单等;
- 证人证言:被害人王五的陈述;
-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张三对上述犯罪事实的供述;
- 电子数据及鉴定意见:提取的被告人张三手机微信聊天记录(证实其与“上家”的联系)、电子数据检查工作记录等。
本院认为:
被告人张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三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检察官姓名]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
最后的重要提醒
- 切勿自行撰写: 如果您是案件的被害人,您需要做的是及时报警、保存好所有证据(通话记录、转账凭证、聊天截图等)、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起诉书的撰写是司法机关的职责。
- 寻求专业帮助: 如果您是被告人的家属,唯一正确的做法是为被告人聘请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律师会从法律角度为被告人提供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但绝不能帮助您“写”一份对被告人有利的“假”起诉书。
- 认罪认罚: 在当前司法实践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一项重要政策,如果被告人确实构成犯罪,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这通常会在起诉书中作为量刑情节予以体现。
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3300.html发布于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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