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如何界定与认定?
不是所有滥用信用卡的行为都构成犯罪,只有那些具有明显诈骗意图、达到一定金额的行为才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下面我将从法律定义、具体行为方式、构成要件、以及与普通民事违约的区别几个方面,详细解释信用卡如何构成诈骗罪。
法律依据与核心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核心关键词:
- 主观意图: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是区分诈骗罪与普通民事纠纷(如透支后忘记还款)最关键的一点。
- 客观行为: 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
- 结果要求: 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五种具体行为方式
刑法明确规定了以下五种行为方式,只要实施其中之一,并且符合“数额较大”的标准,即可构成本罪: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 定义: 指使用仿造、变造的信用卡进行消费、取现等,这里的“伪造”包括完全仿造和在真实信用卡基础上进行篡改(如卡号、有效期、CV码等)。
- 例子:
- 犯罪团伙通过技术手段复制出一张与您一模一样的信用卡,并用它在国外盗刷。
- 有人制作了完全虚假的信用卡,上面印制的银行是虚构的,并试图在POS机上消费。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 定义: 指使用因法定原因失效的信用卡,这包括:
- 过期后未被更换的新卡。
- 持卡人申领信用卡后,因某种原因(如挂失)而作废的卡。
- 被发卡银行依法收回的信用卡。
- 例子:
- 小明的信用卡已于2025年12月过期,但他没有更换新卡,在2025年1月试图继续使用这张过期的卡进行消费,这属于“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 小张的信用卡丢失后已经挂失,但他在挂失前不慎将卡遗落,被他人捡到并试图使用,这也属于“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冒用他人信用卡
- 定义: 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形式,指非持卡人,未经持卡人同意,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信用卡,刑法对此有明确列举,包括:
- 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 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如卡号、密码、CV码)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 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 例子:
- 小李在餐厅吃饭时,不慎将信用卡遗落在桌上,服务员小王捡到后,在小李不知情的情况下用该卡进行了消费。
- 小赵通过黑客手段,窃取了小王的信用卡信息,然后在网上购物平台盗刷。
- 小钱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身份证和信用卡,他冒用失主的名义去银行柜台取款。
恶意透支
- 定义: 这是指信用卡的合法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 关键点(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核心):
- 主观恶意: 透支时就没有打算归还,或者有能力归还但拒不归还。
- 超额/超期: 透支金额超过了银行批准的信用额度,或者超过了约定的还款期限。
- 银行催收: 银行必须进行了两次(或以上)的、有效的、有记录的催收。
- 时间要求: 在银行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
- 例子:
- 小孙办了一张信用卡,额度5万元,他一次性刷光了5万元,然后更换手机号码,躲起来不接银行电话,银行寄送的信件也被退回,这种行为就很可能被认定为“恶意透支”。
- 小周因生意失败,无力偿还信用卡欠款,他主动联系银行,说明情况并申请分期还款,这种情况下,虽然他逾期了,但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恶意,通常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
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 定义: 指使用伪造的、虚假的身份证明文件(如假身份证、假户口本等)向银行申领信用卡,并使用该卡进行消费或取现。
- 例子:
王某使用化名和伪造的身份证,向多家银行申请了多张信用卡,然后进行大量透支消费,之后消失,这种行为从一开始就具有欺骗性,构成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要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 客体要件: 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 客观要件: 实施了上述五种行为之一,并且骗取的财物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
- 数额较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常指数额在1万元以上。
- 数额巨大: 指数额在10万元以上。
- 数额特别巨大: 指数额在100万元以上。
- 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 主观要件: 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这是最核心、最难认定的一点。
如何区分“恶意透支”(诈骗罪)与“善意透支”(民事违约)?
这是实践中最容易混淆的地方,主要区别在于主观意图:
| 特征 | 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 | 善意透支(普通民事违约/逾期) |
|---|---|---|
| 主观意图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根本没有打算还款,或肆意挥霍、隐匿财产。 | 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客观原因(如失业、疾病、资金周转不灵)暂时无法还款,有还款意愿。 |
| 还款行为 | 在银行催收后,逃避、拒绝还款,或通过更换联系方式、住址等方式失联。 | 积极与银行沟通,说明情况,并尝试协商还款方案(如分期、延期)。 |
| 透支情况 | 通常是一次性大额透支,或在不同卡片间“以卡养卡”,最终彻底失控。 | 透支金额在自身信用额度内,是正常的消费信贷行为。 |
| 后续处理 | 被银行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可能面临刑事拘留、逮捕、判刑。 | 主要由银行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追讨欠款,影响个人征信,但不会坐牢。 |
重要提示
- 及时沟通是关键: 如果确实遇到还款困难,第一时间主动联系银行,说明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是避免陷入刑事风险的最佳方式。
- 法律后果严重: 信用卡诈骗罪一旦成立,除了罚金,还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留下伴随终身的犯罪记录,对就业、生活造成巨大影响。
- 数额门槛: “数额较大”是入罪的门槛,各地标准可能略有差异,但1万元是一个普遍适用的参考线,即使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银行仍有权通过民事诉讼追讨全部欠款。
信用卡是一把双刃剑,合法使用,它是便利生活的工具;一旦怀有诈骗意图,进行恶意透支或冒用他人信用卡,就可能触犯刑法,构成严重的犯罪。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2407.html发布于 01-05
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宁波恒顺财经知识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