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与诈骗罪量刑
核心概念与法律关系
诈骗罪 (《刑法》第266条)
诈骗罪是一个“兜底性”或“一般性”罪名,它的核心构成要件是:
- 行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
- 结果: 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只要符合“骗钱”这个基本模式,达到一定金额,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 (《刑法》第224条)
合同诈骗罪是一个“特殊”罪名,它从诈骗罪中分化出来,专门规制在经济活动中,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它的核心构成要件是:
- 行为: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 手段: 必须使用了法律明确列举的五种特定手段之一(见下文)。
法律关系: 合同诈骗罪是诈骗罪的特殊法条,诈骗罪是合同诈骗罪的一般法条,这遵循了刑法中“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 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两个罪名时(利用合同骗钱),优先适用《刑法》第224条,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 只有当一个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没有利用合同,或者使用的手段不在法条列举的五种之内),但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时,才适用《刑法》第266条,认定为诈骗罪。
核心区别:为何要区分?
区分这两个罪名至关重要,因为它们的量刑起点和刑罚严厉程度不同,总体而言,合同诈骗罪的量刑通常比普通诈骗罪更重。
| 区别点 | 诈骗罪 (第266条) | 合同诈骗罪 (第224条) |
|---|---|---|
| 行为载体 | 不限,可以是任何形式(如电话、网络、街头谎言等) | 必须是合同,包括书面、口头等形式的经济合同 |
| 行为手段 | 泛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 明确列举了五种特定手段(见下文) |
| 犯罪主体 | 一般主体 | 多为具有经营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常发生在市场经济活动中 |
| 社会危害性 | 侵犯的是单一财产权 | 不仅侵犯财产权,还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和诚实信用原则,社会危害性更大 |
| 量刑 | 相对较轻 | 相对更重 |
量刑标准详解
(一) 合同诈骗罪量刑 (《刑法》第224条)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分为三个档次,非常明确:
-
“数额较大”
- 量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立案标准(参考): 根据司法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 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在 10万元以上,即可认定为“数额较大”。
-
“数额巨大”
- 量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立案标准(参考):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 1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在 50万元以上,即可认定为“数额巨大”。
-
“数额特别巨大”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量刑: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立案标准(参考):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 5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在 200万元以上,即可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合同诈骗罪的五种特定手段: 这是认定合同诈骗罪的关键,也是其与普通诈骗罪的核心区别,只要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中使用了以下任一手段,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可构成本罪:
-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 诈骗罪量刑 (《刑法》第266条)
诈骗罪的量刑同样分为三个档次,但具体数额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经济状况自行确定,因此存在地区差异。
-
“数额较大”
- 量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立案标准(参考,以北京市为例):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 人民币六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其他省份可能为3000元、4000元、5000元不等)。
-
“数额巨大”
- 量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立案标准(参考,以北京市为例):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 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
“数额特别巨大”
- 量刑: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立案标准(参考,以北京市为例):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 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影量刑的关键因素(“从重”与“从轻”)
无论构成哪个罪名,最终判刑多少,还会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从重处罚的情节:
- 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诈骗活动的,处罚更重。
- 情节严重: 诈骗救灾、抢险、优抚款物,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
- 屡教不改: 曾因诈骗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久又诈骗的。
- 手段恶劣: 如利用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 自首: 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立功: 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
- 坦白: 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罪行,或还未掌握的同类罪行。
- 退赃退赔: 在判决前将诈骗所得全部或大部分归还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这是极其重要的减刑情节。
- 认罪认罚: 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
- 初犯、偶犯: 平时表现良好,此次是初犯。
总结与实践案例
| 维度 | 合同诈骗罪 | 诈骗罪 |
|---|---|---|
| 核心特征 | 利用合同、破坏市场秩序 | 一般性骗取财物 |
| 量刑起点 | 更重(1万元即达“数额较大”) | 相对较轻(地区标准不一,普遍在3千-1万) |
| 最高刑罚 | 无期徒刑 | 无期徒刑(理论上相同,但实践中合同诈骗更易达到“特别巨大”) |
| 关键区别 | 必须使用法定的五种合同手段 | 手段不限,只要“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即可 |
案例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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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合同诈骗罪): A公司没有实际生产能力,伪造了一份与B公司的设备采购合同,拿着这份虚假合同去银行贷款,骗取银行资金100万元,A公司行为符合“以虚构的单位...签订合同”,构成合同诈骗罪,数额巨大,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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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诈骗罪): C在街头冒充“神医”,谎称能“做法消灾”,骗取一位老太太的养老钱5万元,C的行为没有利用任何经济合同,手段是“虚构事实”,构成诈骗罪,如果当地“数额较大”标准是6000元,则C的行为构成“数额巨大”,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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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竞合择一): D声称自己有低价内部渠道,可以买到紧俏的手机,与E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骗取E预付款20万元后失联,D的行为既符合合同诈骗罪的“以虚构事实...签订合同”,也符合普通诈骗罪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优先适用特殊法条,D的行为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重要提示
- 数额标准是动态的: 上述立案和量刑数额是参考标准,具体以案发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最新司法解释为准。
- 定性是关键: 对于复杂案件,是定合同诈骗罪还是普通诈骗罪,直接关系到量刑的轻重,这需要专业的刑事律师根据案件事实、证据细节进行精准辩护。
- 立即咨询律师: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涉及相关案件,切勿自行判断或与办案人员随意沟通,应第一时间聘请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合法权益。
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1732.html发布于 2025-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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