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99ANYc3cd6

专利权法律关系由哪些要素构成?

99ANYc3cd6 2025-12-20 4
专利权法律关系由哪些要素构成?摘要: 专利权法律关系,是指由专利法所规范和调整的,在授予、行使、保护和管理专利权的过程中,各方主体之间形成的以专利权为核心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它也由三个基本要素构成:主...

专利权法律关系,是指由专利法所规范和调整的,在授予、行使、保护和管理专利权的过程中,各方主体之间形成的以专利权为核心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它也由三个基本要素构成:主体、客体和。

专利权法律关系由哪些要素构成?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主体

专利权法律关系的主体,也称为专利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参与者,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权利主体(专利权人)

指依法享有专利权的个人或组织,他们是专利权法律关系中最核心的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权人可以是:

  • 发明人/设计人: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他们是专利申请的原始权利人。
  • 发明人/设计人所在的单位
    • 执行本单位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即“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 单位作为专利权人,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该专利。
  • 受让人:通过转让继承赠与等方式从原始专利权人那里获得专利权的个人或组织,专利权是财产权,可以依法流转。
  • 继受人:通过继承程序取得专利权的继承人。
  • 受让人:通过合同约定从专利权人那里获得专利实施许可的被许可人(注意:被许可人通常不成为专利权人,而是获得了实施权,这是一种债权关系,不是完整的专利权)。

义务主体(不特定多数人)

在专利权法律关系中,除了权利人之外,其他任何不特定的个人或组织都是义务主体,他们的义务是消极的、不作为的义务,即非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

这里的“实施”根据专利类型有所不同:

专利权法律关系由哪些要素构成?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对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指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 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指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其他相关主体

这些主体虽然不是权利人或核心的义务人,但他们的行为直接影响专利权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专利审查和授权的行政机关,是专利权法律关系的管理者确认者,它负责受理、审查专利申请,作出授权决定或驳回决定,并进行专利登记、公告。
  • 侵权人:实施了侵犯专利权行为的个人或组织,是专利权法律关系中的违法主体,需要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 强制许可申请人/被许可人:在特定条件下(如国家紧急状态、公共利益、专利权滥用等),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强制许可,获得实施专利的权利,这构成了专利权人与强制许可被许可人之间的一种特殊法律关系。

客体

专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专利权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专利权的客体是依法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根据《专利法》,专利权的客体包括三种:

发明

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它是一种技术上的构思,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具体方案。

专利权法律关系由哪些要素构成?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特点:创造性要求最高,保护期为20年。
  • 类型:分为产品发明(如一种新型手机)和方法发明(如一种新的通信方法)。

实用新型

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 特点
    • 只保护产品,不保护方法。
    • 必须是形状、构造或其结合的改进。
    • 创造性要求低于发明(通常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 保护期较短,为10年。
  • 俗称:“小发明”。

外观设计

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 特点
    • 保护的是富有美感的工业产品外观
    • 不涉及技术方案,只保护视觉效果。
    • 保护期为15年。
  • 核心:是产品的“装饰性”而非“功能性”。

重要前提:上述三种发明创造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才能被授予专利权,从而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专利权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专利权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这是专利权法律关系的核心,具体表现为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他人(社会公众)的义务。

专利权人的权利(核心权利)

  • 独占实施权:专利权人有权自己实施其专利,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其许可,都不得实施。
  • 禁止权: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其许可实施其专利,这是专利权最核心、最本质的体现,是维护其市场垄断地位的基础。
  • 转让权:专利权人有权将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许可权:专利权人有权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许可费,许可方式包括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等。
  • 标记权: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如“中国专利,专利号:ZLxxxxxxxxx”。
  • 放弃权:专利权人有权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放弃权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公告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人的义务

  • 缴纳年费的义务:专利权人必须按规定缴纳专利年费,以维持专利权的有效,如果未按时缴纳,专利权可能被终止。
  • 充分公开的义务:在申请专利时,申请人必须将其发明创造的内容以说明书的形式充分公开,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这是专利制度“以公开换保护”原则的体现。

义务主体的义务(社会公众的义务)

  • 不作为义务:最主要、最核心的义务就是未经许可不实施他人专利,这是专利权“对世权”或“绝对权”属性的体现,效力及于不特定的任何人。

权利的限制(对专利权的限制)

为了平衡专利权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对专利权设定了一些限制,此时社会公众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实施专利,而不构成侵权,这可以看作是对义务主体义务的豁免,主要包括:

  • 权利用尽原则:专利产品由专利权人或其许可的人售出后,任何人再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该产品,不构成侵权。
  • 先用权抗辩: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了相同产品、使用了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 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的使用: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 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审批例外(Bolar例外):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 强制许可:在特定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时,国家可以不经专利权人同意,直接允许他人实施其专利。

构成要素
主体 权利主体:发明人、单位、受让人、继承人等(专利权人)。
义务主体:不特定的社会公众(负有不作为义务)。
管理/相关主体:国家知识产权局、侵权人、强制许可申请人等。
客体 依法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这三个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专利权法律关系,理解这三个要素,是掌握专利法精髓、处理专利相关法律问题的基础。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nbhssh.com/post/1210.html发布于 2025-12-20
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宁波恒顺财经知识网

阅读
分享